(一)在坚定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一是理论学习深度不足。在学习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时,部分班子成员仅满足于参加集中学习和阅读文件,未深入研读原著,对协商民主的新要求理解片面。如:在组织关于城市老旧小区改造的协商活动中,未能充分理解“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的内涵,没有广泛发动群众参与,仅在政协委员内部进行讨论,导致提出的改造方案与居民实际需求存在较大差距,一些关键问题如停车位规划、绿化改造等未得到有效解决,居民满意度不高。二是政治敏锐性不够强。在面对网络上出现的一些涉及政协工作的不实言论和恶意炒作时,部分班子成员未能及时察觉其背后可能隐藏的不良政治意图。如在某网络平台上,有人故意歪曲政协委员的提案内容,引发了一些负面评论和争议,班子成员未在第一时间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回应和澄清,导致舆论发酵,给政协的形象和声誉带来了一定的损害。三是贯彻执行有偏差。在落实中央关于政协委员履职尽责的要求方面,虽然制定了委员履职考核办法,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对考核指标的设定不够科学合理,过于注重提案数量,而忽视了提案质量和委员参与协商活动、社会服务等方面的表现。结果导致部分委员为了完成考核任务,盲目追求提案数量,出现提案内容空洞、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情况,甚至存在抄袭现象,严重影响了政协委员的履职质量和形象。
(二)在增强党性修养、严守纪律规矩、改进工作方法方面。一是党性修养有所放松。在一些私人聚会场合,个别班子成员有时会放松对自己的要求,出现随意发表不当言论的情况。如在一次与朋友的聚餐中,个别班子成员对当前的一些政策措施发表了一些片面的、不准确的看法,虽然是在私人场合,但也给身边的人带来了不良影响,损害了政协领导班子的形象。二是纪律执行不够严格。在机关内部管理中,对于工作纪律的执行存在时紧时松的现象。如:在考勤制度方面,虽然规定了严格的上下班时间,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对于一些班子成员和机关干部的迟到早退现象,有时只是口头提醒,未进行严肃的批评和处理。这使得部分干部对纪律规定不够重视,导致机关工作纪律逐渐松懈,影响了工作效率和工作氛围。三是工作方法不够科学。在组织政协委员开展关于乡村振兴的调研活动时,部分调研课题的选题过于宽泛,如“如何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在调研过程中,主要采用听取汇报和实地查看的方式,没有深入到农户家中和田间地头与农民群众进行面对面的交流和访谈,也没有充分运用问卷调查、数据分析等科学方法。导致调研成果多为表面现象的描述和一般性的建议,缺乏对具体问题的深入分析和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对实际工作的指导作用有限。
(三)在遵规守纪、清正廉洁前提下勇于担当、敢于创新方面。一是担当精神不足。在推动政协工作创新发展方面,面对信息化时代对政协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和新挑战,部分班子成员存在畏难情绪。如:在建设政协委员网络履职平台的过程中,担心技术难题无法解决、资金投入过大以及可能出现的安全风险等问题,迟迟未能下定决心推进。导致政协委员在履职过程中仍然依赖传统的线下方式,信息传递不及时、沟通效率低下,影响了政协工作的整体效能。二是创新意识不够强。在政协履职平台建设方面,习惯于沿用传统的工作模式和方法,缺乏对现代信息技术的学习和应用。如政协网站的功能较为单一,仅作为信息发布的平台,没有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搭建委员与群众、委员与政府部门之间的互动交流平台。委员们无法及时获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也难以与政府部门进行在线协商和沟通,限制了政协委员履职的积极性和效果。三是工作落实不够有力。在政协委员培训工作中,虽然制定了详细的年度培训计划,涵盖了政治理论、履职能力、专业知识等多个方面的内容,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由于组织协调不够到位,出现了培训师资力量不足、培训时间安排不合理、培训内容与委员实际需求脱节等问题。如:邀请的部分培训讲师理论水平较高,但缺乏实践经验,讲解内容过于理论化,委员们难以理解和应用,导致培训效果不理想,委员的履职能力未能得到有效提升。
(四)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方面。一是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中,虽然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但在责任分解和落实过程中,存在职责不清、任务不明的情况。如:对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宣传教育工作,没有明确具体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导致宣传教育活动缺乏系统性和针对性,往往是临时拼凑、应付了事。在廉政风险防控方面,也没有建立起有效的预警机制和防控措施,对一些潜在的廉政风险未能及时发现和防范。二是监督管理存在薄弱环节。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不够全面和深入,存在重工作业绩、轻纪律作风的现象。如在对政协机关干部的日常监督中,主要关注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而对干部的工作纪律、廉洁自律等方面的监督不够及时和严格。一些干部在工作中存在敷衍了事、推诿扯皮的现象,甚至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但未被及时发现和纠正,导致一些不良风气在机关内部滋生蔓延,影响了机关的形象和工作氛围。三是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有时存在形式主义的问题,批评与自我批评不够深刻。如:在民主生活会上,部分班子成员在开展批评时,往往避重就轻、浮于表面,只说一些无关痛痒的问题,如工作中偶尔的粗心大意、沟通不够及时等,而对自身在党性修养、廉洁自律、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深层次问题避而不谈。在自我批评时,也只是轻描淡写地承认一些小错误,缺乏对问题的深刻反思和自我剖析,达不到红脸出汗、排毒治病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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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加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将所学理论知识与政协工作实际相结合,提高运用科学理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能力。围绕政协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专题研讨和调研活动,引导班子成员运用所学理论知识进行深入分析和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二)增强党性修养,严守纪律规矩。加强党性教育,定期组织开展党性修养专题培训和学习交流活动,引导班子成员时刻以党员领导干部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党性修养专题培训,邀请专家学者和先进模范人物进行授课和事迹报告,通过学习党的光辉历史、先进典型事迹等,激发班子成员的党性意识和担当精神。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和规矩,加强对机关干部的纪律教育和监督管理,对违反纪律的行为严肃处理,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三)勇于担当作为,积极创新工作。强化担当精神,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事业观,在工作中勇于承担责任,积极主动地解决问题。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对在工作中勇于创新、敢于担当的干部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因工作失误而受到误解的干部及时进行澄清和保护,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加强创新意识,鼓励班子成员和机关干部在工作中积极探索创新,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和工作机制。加大对创新工作的支持力度,为创新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保障。设立创新工作专项基金,对有创新价值的项目给予资金支持和技术指导,鼓励干部积极开展创新实践活动。
(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加强党内政治生活。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将党建工作与政协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成立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成员的职责分工,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将党建工作纳入政协工作年度考核体系,确保党建工作与政协业务工作相互促进、共同发展。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高党内政治生活的质量和效果。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和纠正党员干部存在的问题。
(五)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组织领导,定期研究和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政协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成员的职责分工,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形势,制定工作计划和措施,确保意识形态工作落到实处。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协调联动机制和舆情监测处置机制,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明确宣传部门、业务部门等在意识形态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协同处置的工作机制,加强对网络舆情等突发情况的监测和处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