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学院2024年度高质量就业工作实施方案

更新时间:2025-02 来源:网友投稿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2024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网络视频会议、2024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第二次调度视频会议精神、《2024届毕业生就业意向调研报告》,落实“七个一百”大学生成长计划,我院科学研判、提前谋划,充分准确掌握毕业生当前求职就业意向与能力发展现状,以便更加有针对性地开展2024届毕业生就业工作,不断提升就业工作成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就业工作是检验学校办学质量和应用型人才培养成果的重要指标,是贯彻落实总书记“不求最大,但求最优,但求适应社会需要”的办学理念、全面推进学校事业跨越提升的重要任务。全院上下应坚持就业育人,将就业教育、就业引导、就业帮扶作为“三全育人”的重要内容,作为立德树人的重要环节,将思想价值引领贯穿就业指导全过程,促进学院各项工作工作与就业工作互融互通,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择业观、人生观,促进我院毕业生高质量就业,全面推动我院就业工作提质增效。

二、工作目标

在学校“十四五”规划期间,确保毕业生留闽就业率不低于50%,初次毕业去向落实率不低于83%,年终毕业去向落实率不低于97%,留榕就业率不低于40%,家庭经济困难学生100%就业,毕业生对学校综合满意度不低于95%,应届毕业生平均薪资高于全校平均水平。将进一步提升毕业生升学率,国内外研究生升学率不低于20%。另外,院领导每年度每人平均走访企业数量不少于3家,学院提供给毕业生的就业岗位不少于100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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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部门:各部门

四、督查考核

学院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开展就业工作自查自评,建立工作督查、通报、约谈、问责机制。加强毕业生就业状况及用人单位满意度跟踪调查与反馈,推动形成就业与专业设置、招生计划、人才培养联动机制。主动配合教育部及上级部门开展就业调研和督查等工作,有关事项受教育部或上级部门通报并对学校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严肃问责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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