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时间以来,我国信用卡套现现象较为严重,与此相关的银行卡犯罪行为增加,严重损害了国家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和发卡银行利益。打击信用卡套现行为,除依据高法出台的有关司法解释给予违法者刑事处罚外,还应综合运用行政手段和民事责任追究手段,方能从根本上扭转信用卡套现行为泛滥的局面。
近年来,我国信用卡产业发展迅猛,在信用卡发卡数量剧增的同时,与信用卡业务相关的违法违规现象日益增多。
一、信用卡套现对我国银行卡业健康发展构成威胁
信用卡套现,是指持卡人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法,通过POS机终端或第三方网络交易支付平台等媒介将信用卡授信额度变现,套取现金的行为。一般来说,进行信用卡套现主要有利用POS机套现,利用网络交易第三方支付平台套现和消费退款套现等方式,其主要特征是虚构消费,提取现金,逃避银行提现利息。信用卡套现的巨大利益直接催生了伪造证件资料、代理申请安装POS机、提供信用卡套现中介服务的产业链条,产生了一大批专门从事伪造证件办理信用卡、进行套现活动乃至洗钱犯罪的专业集团,严重破坏了社会信用环境
二、防范信用卡套现的措施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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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策建议
1、加强调研研究,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特约商户构成非法经营罪的套现金额起点,并明确规定该起点金额为特约商户协助持卡人实现套现现金的累计数,使多数以通过信用卡套现进行营利的特约商户受到刑事处罚。
2、明确规定持卡人恶意透支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的金额起点1万元也应为累计套现金额,避免持卡人通过小额套现、循环套现、多张信用卡交替套现等方式规避刑事处罚。
3、尽快出台效力位阶较高的行政法规和适应现代经济金融发展需要的行业规章,明确银行卡持有者与发卡银行、发卡银行与特约商户之间的权利义务,填补规范信用卡管理空白地带,有效打击那些既不够刑事处罚标准,进行民事赔偿又不足以惩戒违规者的信用卡套现行为。
4、发卡银行要高度重视自身民事权益的维护,在与特约商户和信用卡申请人的协议书以及信用卡章程中,明确规定特约商户和持卡人不得套现,并强化套现行为的违约责任,约定较高的违约金。同时,发卡银行要积极检查发现信用卡套现行为,对已经发现的信用卡套现行为要积极提起民事诉讼,追究行为人的民事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