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带头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维护党的团结统一方面。一是在贯彻落实上级财政政策时,有时存在理解不够深入、执行不够彻底的情况。比如,在执行减税降费政策过程中,对部分优惠政策的适用范围和标准把握不够精准,导致一些企业未能及时享受到应有的优惠。二是在财政资金分配和使用上,有时未能充分考虑到各地区、各部门的实际情况,存在一定的平均主义倾向。这可能影响了一些地区和部门的积极性,不利于财政资金的高效使用。三是在与其他部门沟通协调财政工作时,有时缺乏主动意识和大局观念,存在沟通不畅、协调不力的问题。例如,在推进一些重大项目建设时,与相关部门的对接不够及时,导致项目进度受到一定影响。
(二)带头增强党性、严守纪律、砥砺作风方面。一是在财政工作中,有时存在怕担责任、怕得罪人的思想。对于一些财政资金使用不规范的问题,未能及时进行严肃处理,而是采取了较为温和的方式进行提醒和督促整改,导致问题未能得到根本解决。二是在工作中有时会出现急躁情绪,对下属的工作要求过高,批评过于严厉,没有充分考虑到他们的工作压力和实际困难,影响了团队的凝聚力和工作积极性。三是在廉洁自律方面,虽然能够严格要求自己,但对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还不够严格,存在一定的廉政风险。比如,在一些财政项目的招投标过程中,可能存在身边工作人员与供应商有不当接触的情况。
(三)带头在遵规守纪、清正廉洁前提下勇于担责、敢于创新方面。一是在财政改革创新方面,存在一定的保守思想,习惯于按照传统的方式和方法开展工作,对一些新的财政理念和模式接受不够快,创新意识和能力有待提高。例如,在推进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改革方面,虽然已经出台了一些措施,但效果还不够明显。二是在面对一些复杂的财政问题和矛盾时,有时存在畏难情绪,缺乏攻坚克难的勇气和决心。比如,在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方面,虽然采取了一些措施,但债务规模仍然较大,风险依然存在。三是在财政资金的监管和使用上,虽然建立了一系列的制度和规范,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还存在监管不到位、执行不严格的情况。例如,在一些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上,存在挪用、截留等问题。
(四)带头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方面。一是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虽然制定了一些工作计划和措施,但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落实不到位、监督检查不够严格的情况。例如,对财政系统内的一些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和监督管理还不够深入。二是在加强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方面,虽然开展了一些廉政教育活动,但形式还不够丰富,内容还不够深入,缺乏针对性和实效性。例如,在廉政教育中,往往只是传达一些文件和会议精神,缺乏具体的案例分析和警示教育。三是在对财政系统内的违纪违法行为查处方面,虽然能够按照规定进行处理,但在处理过程中,有时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情况,没有充分发挥纪律的威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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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时刻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加强对党的事业的高度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对党的历史和优良传统的学习,传承红色基因,坚定理想信念,不断提高自己的党性修养。定期参加党内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及时发现和纠正自己的问题和不足,保持GCD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三)强化宗旨意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加强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和服务意识,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在财政资金分配和使用上,充分考虑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和利益,加大对民生领域的投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加强与人民群众的沟通和联系,了解他们的所思所想所盼,及时调整和完善财政政策,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财政服务。
(四)加强制度建设,完善财政管理体制。完善财政资金管理制度和规范,堵塞制度漏洞,加强对财政资金的监管和使用。推进财政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加强预算执行的监督和管理,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和高效使用。建立健全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机制,加强对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评价和考核,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五)加强监督管理,确保财政工作规范有序。加强对财政系统内干部职工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和手段,加强对干部的考核评价和奖惩。加大对财政资金使用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严肃财经纪律,对违规行为零容忍,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和规范使用。加强与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的沟通和协作,形成监督合力,共同维护财政资金的安全和规范使用。
(六)巧用加减乘除法,推动财政工作高质量发展。加大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投入,如加大对基础设施建设、科技创新、民生保障等方面的支持力度,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同时,加强与上级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争取更多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压缩一般性支出和非重点、非刚性支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降低行政成本。同时,清理规范各类财政补贴和优惠政策,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撬动作用,通过财政贴息、担保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放大财政资金的乘数效应。同时,加强财政与金融的协同配合,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加强对财政资金的绩效管理和监督检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避免浪费和损失。同时,推进财政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提高财政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