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坚守工作准则,确保平稳推进
(一)压实乡镇责任,强化属地管理。一是落实主体责任,明确工作目标。各乡镇作为“合村改居”工作的直接责任主体,要深刻认识到这一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其作为当前的重点工作来抓。乡镇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担任“合村改居”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和目标任务,明确工作的时间节点和进度安排,确保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地推进。同时,要将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的部门和个人,做到责任明确、任务到人。二是深入基层调研,掌握实际情况。各乡镇要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到各村居,开展全面细致的调研工作。通过实地走访、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等方式,充分了解群众的意愿和诉求,掌握各村居的人口、土地、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实际情况。要建立工作台账,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和分类,为制定科学合理的工作方案提供依据。同时,要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调研情况,争取上级部门的支持和指导。三是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各乡镇要加强与县直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在工作推进过程中,要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工作进展情况,共同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积极配合县直部门开展工作,为县直部门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同时,各乡镇之间也要加强交流与合作,相互学习借鉴好的经验和做法,共同推动“合村改居”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严格依法依规,规范工作流程。一是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提高法治意识。各部门、各乡镇要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与“合村改居”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提高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和业务水平。要通过举办培训班、专题讲座、研讨会等形式,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使其熟悉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确保工作依法依规进行。二是规范工作程序,确保公开透明。在“合村改居”工作中,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操作,确保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涉及到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如村集体资产处置、居民身份转换、社会保障衔接等,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要及时将工作进展情况和相关信息向群众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同时,要建立健全工作档案,对工作过程中的文件、资料、会议记录等进行妥善保存,以备查阅。三是加强法律监督,维护群众权益。县司法部门要加强对“合村改居”工作的法律监督,确保工作依法依规进行。要建立健全法律监督机制,对工作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进行纠正和处理。要加强对群众的法律援助和服务,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同时,要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廉政教育,防止在工作中出现以权谋私、贪污受贿等违法违纪行为。
(三)秉持稳妥态度,防范化解风险。一是制定风险预案,提前防范风险。各部门、各乡镇要充分认识到“合村改居”工作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如群众抵触情绪、社会稳定风险、资产流失风险等。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风险预案,明确风险防范的重点和措施。要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和掌握风险隐患,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置。同时,要加强对风险的评估和分析,根据风险的变化情况及时调整风险防范措施。二是做好群众工作,化解矛盾纠纷。在“合村改居”工作中,要高度重视群众工作,积极主动地与群众沟通交流,了解群众的思想动态和利益诉求。要通过宣传教育、政策解读、典型示范等方式,引导群众正确认识“合村改居”工作的重要意义和目的,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要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和意见,对群众合理的诉求要积极予以解决,对不合理的诉求要做好解释和疏导工作。要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及时发现和化解工作中出现的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三是稳步推进工作,确保平稳过渡。“合村改居”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群众关注度高,必须稳步推进,确保平稳过渡。在工作推进过程中,要充分考虑群众的承受能力和实际情况,避免急于求成、盲目冒进。要按照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原则,逐步推进各项工作。要做好过渡时期的管理工作,确保各项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让群众能够尽快适应新的生活和工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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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严明奖惩机制,激发工作动力
(一)树立鲜明导向,彰显赏罚分明。一是制定明确标准,规范奖惩依据。要制定科学合理、明确具体的奖惩标准,为“合村改居”工作的奖惩提供依据。奖惩标准要紧密围绕工作的目标任务、工作质量、工作进度、群众满意度等方面进行制定,确保标准的客观性、公正性和可操作性。要明确奖励的条件和方式,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同时,要明确惩罚的情形和措施,对工作不力、敷衍塞责、造成不良后果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严肃问责。二是定期考核评估,客观公正评价。建立定期考核评估机制,对各部门、各乡镇的“合村改居”工作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考核评估。考核评估要结合日常工作检查、群众满意度调查、工作成果验收等多种方式进行,确保考核评估结果真实反映工作实际情况。要成立专门的考核评估小组,负责考核评估工作的组织实施。考核评估小组要严格按照考核评估标准进行操作,确保考核评估结果的公正性和权威性。三是及时兑现奖惩,强化激励约束。根据考核评估结果,及时兑现奖惩措施。对受到奖励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公开表彰和奖励,给予物质奖励和精神鼓励,激发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对受到惩罚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公开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通过及时兑现奖惩,强化激励约束机制,形成良好的工作导向。
(二)激励担当作为,激发工作热情。一是加强正向激励,树立先进典型。注重对在“合村改居”工作中担当作为、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正向激励,树立先进典型。通过召开表彰大会、印发通报、媒体宣传等方式,广泛宣传先进典型的事迹和经验,发挥榜样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发广大党员干部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要为先进典型提供更多的发展机会和平台,让他们在工作中能够更好地发挥作用,实现自身价值。二是完善晋升机制,拓宽发展渠道。将“合村改居”工作的表现作为干部晋升、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完善干部晋升机制,拓宽干部发展渠道。对在工作中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取得显著成绩的干部,要优先考虑晋升和评先评优;对工作不力、消极怠工的干部,要限制其晋升和评先评优资格。通过完善晋升机制,激励干部积极投身到“合村改居”工作中,努力做出更大的成绩。三是提供支持保障,解决后顾之忧。要为广大党员干部在“合村改居”工作中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要加强对干部的培训和指导,提高干部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为他们更好地开展工作提供帮助。要关心干部的工作和生活,及时解决他们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他们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通过提供支持保障,让干部能够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积极担当作为。
(三)强化责任担当,攻克工作难题。一是明确责任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在“合村改居”工作中,要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各乡镇、各工作人员的责任分工,将工作任务层层分解,压实到具体的单位和个人。要建立责任清单,明确每个单位和个人的工作职责和任务目标,确保责任落实到位。要加强对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严肃问责。二是加强教育引导,增强责任意识。通过开展教育培训、专题讲座、主题党日活动等方式,加强对广大党员干部的教育引导,增强他们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要让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到“合村改居”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明确自己的职责和使命,激发他们攻坚克难的勇气和决心。要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主动地做好工作。三是勇于攻坚克难,推动工作进展。“合村改居”工作必然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难题,比如部分群众传统观念根深蒂固,对身份转变存在抵触情绪;一些历史遗留的产权纠纷在资产整合过程中暴露;不同区域间发展不平衡导致合并后的协同发展面临挑战等。面对这些难题,广大党员干部不能畏缩不前,要敢于迎难而上,主动担当作为。
同志们,“合村改居”工作是一项关乎XX县长远发展和民生福祉的系统工程。我们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守工作准则,落实任务指标,强化组织领导,严明奖惩机制,汇聚全县上下的智慧和力量,高质量完成“合村改居”工作任务,为提升我县城镇化水平、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让我们携手共进,在新的征程上创造XX县更加美好的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