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到行动上,先后2次召开党风廉政工作会议,明确了全年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重点、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及完成时限,做到任务清、责任明、措施严。压紧压实“一把手”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职责,班子成员定期向党组汇报“一岗双责”履行情况,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落实体系。
二、领导率先垂范,营造风清气正氛围
坚持把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委实施办法与主题教育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相结合,领导干部身体力行,以身作则,层层示范、层层带动,形成了上行下效、整体联动的总体效应。组织领导干部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标责任书》《领导干部家庭廉洁自律承诺书》,制定了《“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党员领导干部如实填报家庭情况、个人收入、房产、车辆等事项,主动接受干部群众监督,示范带动广大干部职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增强了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形成了尊崇党章、遵守党纪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三、聚焦突出问题,持续纠治“四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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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费用控制与监督:建立公车费用台账,对车辆燃油费、维修保养费、保险费、过路费等各项费用严格控制费用支出。同时,加强对费用报销的审核,确保费用支出合理合规,杜绝虚报冒领等问题。
(五)监督检查情况
定期开展公车使用情况自查自纠工作,由主管领导联合办公室对公车使用、维修保养、费用报销等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通过以上管理措施,我单位公车管理工作规范有序,有效保障了工作的正常开展,杜绝了公车使用方面的违规违纪行为。
五、防范和纠治“新形象工程”方面
在学深悟透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还有差距,没有站在全局和大局高度分析实施项目的政治账、社会账、经济账,在紧约束和受监督下,对高标准与超标准、做好显绩与抓好潜绩“度”把握不够精准,认为“面子”重于“里子”。如:片面理解总书记“两山”理论,贪大求洋,脱离实际,没有坚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究其根源,是“功成不必在我”的政绩观树得不牢,落实新发展理念有偏差,没有把树牢“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与实际结合起来,做到学用结合、知行合一。抓依法行政工作一定程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没有完全摒弃“先上车后买票”的陈旧观念,错把“发展要上、法治要让”的错误思想当成执行决策的担当,因而执法主动不够、较真不够,程序把关不严、执行不严,监督管理失之于软、失之于宽,导致出现违反《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等本该避免的重大责任事件。下一步,认真贯彻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总书记历次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全面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主题教育要求,以全省“三个年”活动为抓手,切实把正确政绩观贯彻到推动高质量发展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