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带头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维护党的团结统一方面。一是政治敏锐性还需提升。在面对一些复杂敏感的社会思潮和言论时,虽然能够保持基本的政治立场,但敏锐性还不够强,未能及时察觉其潜在的负面影响,在思想上存在一定的麻痹大意。例如,在网络舆情中,对于个别涉及民政工作领域的错误观点,没有第一时间进行有力的反驳和纠正,导致不良言论在一定范围内传播,损害了民政部门的形象。二是贯彻上级决策部署存在“温差”。在落实上级关于民政工作的一些重大决策部署时,有时存在理解不深、执行不到位的情况。比如,在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过程中,虽然积极响应上级政策,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由于对本地实际情况调研不够深入,导致部分项目进展缓慢,未能达到预期效果,没有完全将上级政策的优势转化为实际的民生福祉。三是党内政治生活的严肃性仍需加强。虽然能够按时参加党内政治生活,但在参与的深度和广度上还有所欠缺。在组织生活会中,有时存在批评与自我批评不够深刻的问题,碍于情面,未能真正做到“红脸出汗”,使得党内政治生活的质量和效果受到一定影响,不利于及时发现和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
(二)带头增强党性、严守纪律、砥砺作风方面。一是党性修养锤炼不够经常。虽然能够积极参加各类党性教育活动,但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主动加强党性修养的意识还不够强,缺乏持之以恒的精神。没有将党性修养完全融入到日常的工作和生活中,导致在面对一些困难和挑战时,容易出现思想波动,影响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工作纪律执行不够严格。在工作中,有时会因为任务繁重或其他原因,出现一些小的失误,如文件报送不及时、工作数据核对不准确等。虽然这些问题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但也反映出我在工作纪律方面还存在一定的松懈,没有时刻以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缺乏严谨细致的工作态度。三是工作作风不够扎实。在开展民政工作时,有时存在重形式轻实效的问题。比如,在一些调研活动中,没有真正深入到基层群众中去,了解他们的实际需求和困难,只是走马观花地看一看,听一听汇报,导致调研成果不能真正反映基层实际情况,无法为决策提供有力的依据,影响了民政工作的精准性和实效性。
(三)带头在遵规守纪、清正廉洁前提下勇于担责、敢于创新方面。一是担当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在面对一些复杂棘手的民政工作问题时,有时存在畏难情绪,缺乏攻坚克难的勇气和决心。例如,在处理民政领域的历史遗留问题时,由于涉及面广、情况复杂,担心处理不当会引发新的矛盾,因此在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犹豫不决、行动迟缓的情况,没有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应有的担当精神。二是创新能力不足。在民政工作中,习惯于沿用传统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对新的政策法规、新的工作理念和方法学习不够,缺乏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比如,在社会救助工作中,虽然一直在努力提高救助的精准度和效率,但在利用大数据、信息化手段创新救助模式方面进展缓慢,未能及时跟上时代发展的步伐,不能更好地满足困难群众的需求。三是廉洁自律的防范意识还需强化。虽然能够自觉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但在一些细微之处还存在不足。例如,在参加一些公务活动时,对于一些超标准接待的情况,没有坚决予以拒绝,虽然没有造成实质性的违规行为,但也反映出我在廉洁自律方面的防范意识还不够强,没有时刻绷紧廉洁这根弦。
(四)带头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方面。一是对全面从严治党的认识还不够深刻。虽然能够认识到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性,但在思想上还存在一定的偏差,认为民政工作主要是关注民生保障,业务工作才是重中之重,对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落实不够到位,没有将全面从严治党与民政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存在“一手软、一手硬”的现象。二是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在分管领域内,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不够严格,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倾向。没有定期与分管科室的党员干部开展廉政谈话,对他们的思想动态和工作作风了解不够深入,未能及时发现和纠正一些潜在的问题,导致个别党员干部在工作中出现了一些违规违纪的行为,损害了民政部门的形象。三是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监督检查不够有力。虽然能够按照要求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对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不够细致,缺乏有效的监督检查机制和考核评价体系。对于一些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风险点,没有及时发现和整改,导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存在一定的漏洞,影响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深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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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努力方向及改进措施
(一)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深刻领会其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制定详细的学习计划,保证学习时间和学习质量,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民政工作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拓宽知识面,提高业务能力。积极参加各类培训和研讨活动,加强与同行的交流学习,借鉴先进经验,提升工作水平。将理论学习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运用所学理论指导民政工作实践,不断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关注民政领域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强化党性修养,严守纪律规矩。时刻牢记自己的党员身份,增强党性观念,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对党的历史和优良传统的学习,传承红色基因,弘扬革命精神,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养和道德水平。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工作和生活中,做到言行一致、表里如一,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决策部署,不打折扣、不搞变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积极参加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虚心接受他人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自己的工作作风和方法。加强对党内法规制度的学习,严格遵守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三)增强宗旨意识,改进工作作风。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他们的实际需求和困难,主动为他们排忧解难。加强与服务对象的沟通交流,倾听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在工作中,注重实际效果,不做表面文章,切实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加强对工作的统筹协调,合理安排工作任务,避免出现工作重复和资源浪费的情况。发扬求真务实、艰苦奋斗的工作作风,勇于担当、积极作为。面对工作中的困难和挑战,要敢于迎难而上,积极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加强对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时完成,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执行力。
(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加强廉政建设。深刻认识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性,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将全面从严治党与民政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对分管领域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定期与分管科室的党员干部开展廉政谈话,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和工作作风,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加强对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确保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加强廉政建设,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做到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加强对民政资金和项目的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和项目廉洁。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加强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防范廉政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