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推动我国新能源高质量发展(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更新时间:2025-03 来源:网友投稿

总书记指出:“中国具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体制优势、超大规模市场的需求优势、产业体系配套完整的供给优势、大量高素质劳动者和企业家的人才优势,经济发展具备强劲的内生动力、韧性、潜力。”这深刻揭示了我国经济发展的广阔空间,指明了我国在新能源领域取得跨越式发展成就的关键因素。在更高水平上持续推动我国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必须充分发挥这一系列重要优势,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提出的“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提供安全可靠的能源保障。

我国新能源发展取得显著成就

新时代以来,我国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之路,能源转型发展不断迈上新台阶。新能源领域不断实现跨越式发展,为经济发展注入了新动能,为能源保供贡献了新力量,为全球能源转型提供了新方案。

能源结构转型取得历史性突破。截至2023年底,风电、光伏发电装机规模比10年前增长了10倍,连续多年稳居世界第一,约占全球的40%。可再生能源年发电量达到3万亿千瓦时左右,约占全社会用电量的1/3,其中,风电、光伏发电量超过全国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2023年清洁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6.4%,比10年前提高10.9个百分点,绿电消费比重达到36%左右。

新能源产业竞争力持续增强。2023年,我国量产先进光伏电池转换效率达到25.5%。兆瓦级风电整机已形成多条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成熟技术路线。新能源车用动力电池在电池能量密度、寿命和安全性等技术指标上位居世界前列。2023年新能源汽车出口同比增长77.6%,出口量居全球首位。我国新能源产品以质优价廉的高性价比,在国际市场中具有明显竞争优势,赢得了不同国家、不同层次消费者的广泛赞誉和认可。

新能源对绿色低碳转型贡献不断提升。经过多年发展,我国多项新能源技术和装备制造水平已经全球领先,建成了世界上最大的清洁电力供应体系,为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带来新的希望。2023年,全球可再生能源新增装机5.1亿千瓦,我国贡献超一半。2022年,我国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量与出口的风电、光伏产品,合计贡献减排量超过28亿吨二氧化碳当量,约占全球同期可再生能源折算碳减排量的41%。国际可再生能源署报告指出,过去10年间,全球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平均度电成本分别累计下降超过60%和80%,其中很大一部分归功于中国创新、中国制造、中国工程。

---此处隐藏2484字,下载后查看---

依托供给优势,强化新能源产业链供应链。规范新能源产业链供应链发展秩序,坚决打击扰乱市场行为。支持新能源龙头企业、行业协会利用自身优势,引导供应链之间、供应链与市场之间协调发展。鼓励电力、光伏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通过战略联盟、签订长单、互相参股等方式,确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推动补链强链,强化供应链安全保障能力。

用好需求优势,完善新能源市场。健全市场体系、完善市场机制,促进新能源产业发展,促进能源电力资源在更大范围共享互济和优化配置。加快构建和完善中长期市场、现货市场和辅助服务市场有机衔接的电力市场体系。健全新能源价格形成机制,创新完善促进绿色发展的价格机制。

强化体制优势,健全推动新能源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建立完善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进一步减少新能源领域社会资本市场准入限制。聚焦系统灵活调节能力、绿色能源消费、综合能源服务和新模式新业态发展等方面,推动机制建设取得新突破。推动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制度,持续推广绿证绿电交易,积极引导绿色电力消费,完善绿电市场运营体系,推动全社会形成绿色低碳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

挖掘人才优势,以人才队伍建设引领新能源关键技术创新。推动高校增设新能源相关专业,积极鼓励校企联合培养新能源产业复合人才,提升产业后备人才数量。设立人才引进专项资金与高端人才引进项目资金,通过项目资金着重引进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和团队,并加大扶持力度。推动实现关键核心技术装备、器件、材料突破,持续提高行业自主创新水平。加快信息技术和能源产业融合发展,推动新能源产业数字化升级,加强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物联网、大数据等在新能源领域的推广应用。

促进优势互补,全方位加强新能源领域国际合作。坚持在开放条件下保障能源安全,持续落实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推动践行全球发展倡议、全球安全倡议、全球文明倡议,推动全球能源互联网建设,加强与周边国家在新能源基础设施方面的互联互通。深化与发展中国家绿色产能合作,积极推动风电、太阳能发电、储能、智慧电网等领域合作。加强与有关国家在先进新能源技术等方面的务实合作,积极参与新能源国际标准制定,引领新能源领域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