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强化政治引领,筑牢思想根基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将学习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制定详细学习计划,通过办公室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多种形式,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党的XX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邀请党校专家、学者进行专题讲座,对党的创新理论进行深入解读,帮助干部职工准确把握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定期开展学习研讨活动,组织干部职工结合工作实际,谈学习体会、谈工作思路,推动学习成果转化为实际行动。加强对学习情况的督促检查,通过知识测试、撰写学习心得等方式,检验干部职工的学习成效,确保学习取得实效。
2.严格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制度。认真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切实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办公室党组要带头开好民主生活会,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查找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抓好整改落实。各党支部要认真组织召开组织生活会,组织党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行民主评议党员,促进党员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定期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负责人、科室负责人与科室成员之间要定期进行谈心谈话,及时了解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工作情况和生活状况,帮助解决实际问题,营造团结和谐的工作氛围。
3.加强意识形态工作。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办公室党组重要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研判机制,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及时发现和处置意识形态领域的问题。加强对人大网站、AAA公众号等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严格信息发布审核制度,确保发布的信息内容准确、导向正确。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意识形态教育,通过举办专题讲座、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方式,引导干部职工增强意识形态安全意识,自觉抵制错误思潮和言论,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加强对人大代表的意识形态教育,通过培训、会议等形式,引导人大代表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在履职过程中传播正能量,发挥好代表的模范带头作用。
4.推动政治建设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贯穿于人大办公室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紧紧围绕市人大常委会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办公室的参谋助手、综合协调、服务保障作用。在立法工作中,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确保立法工作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宪法法律规定,体现人民群众的意志和利益。在监督工作中,要围绕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推动相关工作的落实。在代表工作中,要加强对代表的政治引领,引导代表依法履职,积极反映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发挥好代表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在机关建设中,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加强机关党的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提高机关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为市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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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落实主体责任,强化组织保障
21.明确责任分工。办公室党组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党组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领导责任,做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各科室负责人要对本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直接责任,抓好本科室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明确责任分工,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到具体科室和个人,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22.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办公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办公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制定工作计划和措施,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23.严格考核评价。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评价机制,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各科室和干部职工的年度考核内容,制定详细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量化考核。加强对考核评价结果的运用,将考核评价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不到位的科室和个人,要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对因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不力,导致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4.加强沟通协作。加强与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沟通协作,主动接受市纪委监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指导,积极配合市纪委监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工作。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健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办案等工作机制,形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合力。加强与人大代表、人民群众的沟通联系,广泛听取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不断改进工作,提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