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机构编制“瘦身难”问题的研究

更新时间:2025-03 来源:网友投稿

〔内容提要〕机构编制是党和国家的重要政治资源、执政资源,提升机构编制资源使用效益,就要坚持机构编制瘦身与健身相结合。“瘦身”强调严控机构编制总量,对职能任务弱化的做好减法,精简多余的机构编制。当前,一些地方陷入了窘迫困境,退出机制不顺畅,该精简的机构编制难以精简,导致在严控总量情况下社会发展对机构编制刚需又难以解决。如何破解严控机构编制与满足发展需要之间的矛盾,需要我们更新观念跳出编制看编制,守正创新着力解决机构编制“瘦身难”问题。

坚持政治思维,认清机构编制的政治属性,牢牢把握机构编制精简的主动权

当前,部门编制固化和利益化藩篱客观存在,原因是一些单位领导对机构编制属性的认识有偏差,片面认为机构编制一旦下达给部门就是属于部门的,于是一味强调部门工作的重要性和困难度,认为自己在位时,把机构级别提高,把领导职数增多,把编制增加,是非常光荣的事情,反之,如果在位期间,单位机构和编制被精简了,就觉得是非常丢人现眼的事,导致机构编制做加法容易做减法难。党管编制原则,是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的根本政治原则,是根本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距,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履行党的执政使命的重要保证。机构编制资源政治属性,决定机构编制资源是党的,是人民的,并不是属于部门固化不变的,也可以理解为,机构编制的所有权属于党和人民,各单位各部门只是根据党和人民的需要阶段性拥有对机构编制的使用权。各级机构编制部门在党的领导下依法管理机构编制,就要旗帜鲜明讲政治,牢牢把握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的主动权,对党和人民负责,积极主动优化整合存量,打破原有的部门编制固化和利益化藩篱,对职能任务弱化的单位主动做好减法,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该撤的撤,该并的并,该转的转,切实精简多余的机构编制。

坚持法治思维,维护机构编制管理的严肃性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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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年,中央编委在为实施《公务员法》下达行政编制时要求各地到**年实现行政编制数、实有人员数、财政供养数对应的实名制。对编制使用实行实名管理,是由粗放管理向精细管理创新变革,能充分发挥机构编制在管理全流程中的基础性作用。目前需要解决以下问题:一是打通数据壁垒,尽快建立机构编制管理同组织人事、财政预算管理共享的信息平台。编制部门只对用人单位、不直接与申请进出编当事人打交道,加之组织、人社、财政、编制部门人员信息系统各自政策口径不完全一致,导致各自为政、互不兼容、互不相通,目前机构编制实名制实现了纵向相通,没有完全实现横向相通,平时数据录入更新等基础性工作任务依然十分繁重,需要建立实时互通互联数据共享的信息平台。二是积极妥善处理超编问题并从源头控制超编进人。因机构改革、军转安置、人才引进,还有一些历史原因导致超编,要根据人员退休、调出等空编机会及时更新信息平台数据库,特别是严格控制超编进人问题,实行源头治理。三是稳慎处理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历史遗留问题。因各种原因,一些单位未能如期改制,当时改制成本低,现在改制成本过大,越拖越难改,如今人员编制难进实名制数据库,社保身份成问题,也是不稳定因素,需要把握好政策的前提下尽快进行稳慎处理不留后遗症。

坚持差别思维,着力解决一般公益服务对编制的刚性需求

在不断满足公益事业发展需要的过程中,一些地方探索在不增加编制前提下,对公益服务进行差别化分类,充分利用市场提供相应服务的办法来解决严控编制总量与刚需增长的矛盾,通过推进一般公益服务岗位市场化,对可由市场提供、社会承担的公共服务,如法律服务、城乡环境卫生保洁服务、公益性文化服务、道路养护等公益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或政府设立公益性岗位的方式解决,有效减少事业编制的刚性需求。各级编办可主动与组织、财政、人社等部门协调,联合制定《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等政策,进一步管理和规范购买一般公益服务实践活动。

坚持公开思维,让机构编制信息在阳光下运行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后,对机构、职能信息的公示提出了明确规定,但对人员编制及在编人员情况公示并未提及,编制管理不透明,社会监督不到位,导致人员臃肿,甚至出现吃“空饷”的现象。各级编办要利用“机构编制进党校”和网络媒体等新途径,向社会广泛宣传机构编制政策。除涉及国家秘密事项外,各单位各部门都应将机构、编制、人员等情况在网上公开,将过去群众敏感的编制问题置于“阳光”之下,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监督。在做好以信息公开为抓手工作的同时,完善机构编制举报奖励制度,让机构编制违规行为无处遁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