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现有1000人以上集中式供水水源地76处,县城及集镇重点饮用水源地27处,水源水质均达Ⅲ类以上水质;其中有19处划定保护区并获得批复。
县城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取得明显进展。按照《xx省进一步加强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管理工作方案》要求,县委县政府投入5000多万元资金,县水务局等相关部门和东皇街道对渔溪坝水库水源保护区设立界碑、界桩和安全围网,新建截污沟;对一级保护区内55户227人老百姓实行整体搬迁,渔溪坝水库水源地综合治理取得了实效,是有效保障县城居民饮用水安全、推动打造黔川渝结合部县域旅居中心的民心工程。大茅坡水库、关门山水库保护区治理方案正在制定。
二、面临的主要问题
根据《xx省进一步加强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管理工作方案》要求,到xx年,全省县城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设施基本完善,应急机制全面建立;一级保护区内违章建筑全部拆除,污染源基本消除;县城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99%以上;农村集中式饮用水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到xx年,全省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全面加强,监测网络和应急机制完备;重要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实施退耕还林还草,二级保护区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县城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质达标率整体大幅提高。对照要求,我县重点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还存在较大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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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尝试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本着“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谁受益谁补偿、谁排污谁买单”的原则,整合退耕还林、植树造林、水土保持等专项资金,探索实行污染排放总量有偿使用和排污权交易,构建多渠道、多层次、全方位的筹措资金机制,扩大饮用水源地保护投入,以保障生态环境的持续恢复和饮用水源的长期安全;探索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对水源保护区制订切实可行的补偿方案,提高当地群众保护水源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
(四)健全机制,增强重点饮用水源地保护合力。
1、加强舆论引导教育。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标语等有效形式,加大对《水法》、《水污染防治法》、《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进一步强化全社会的水忧患意识和水法制意识;要通过完善水源地保护区界牌及保护标志,设立水源地保护的永久性公益宣传广告及相关法律警句、警示标志牌等,大力营造水源地保护的环境氛围、法治氛围。
2、促进公众广泛参与。扩大全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通过采取有奖举报、设立水源地保护监督员等形式,建立健全饮用水源地保护社会监督管理制度,鼓励检举、揭发各种环境违法和污染、破坏水源地的行为。
3、创新体制机制管理。建议参照仁怀、璧山模式,结合我县客观实际,打破传统单一管理模式,实行以水养水、以水管水,政府+企业新管理模式。一是水库水源地整体移交省水投水务公司管理。二是县政府成立水源地保护管理专户,省水投公司按照市场规律,在原有原水价格基础上逐年递增收取原水费,存入水源地保护管理专户管理。三是县政府根据水源地原水费收取情况与实际情况,按照一定比例分配管理费、维修养护费、水源地治理和建设费,政府根据当年情况适当调整和给予帮助,制定工作任务,并将纳入年终考核统一管理。四是根据全县经济发展和总体规划情况,严格按照“总量不减,占补平衡、生态功能相当、水质更优”的原则,适时对水源地进行替换或调整,节约治理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