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积极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目前在我市注册的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115家,其中一级企业13家、二级企业55家、三级企业47家。2024年以来,市外迁入建筑企业2家,目前全市建筑行业从业人员约12万人,建筑业规模成功跻身茂名市同类县市区前两名。2024年,我市建筑业总产值完成XX亿元,全市建筑业税收XX亿元。近三年我市建筑业税收均达全市年度税收的30%以上,建筑业税收仍是我市财税收入的主要来源,是我市真正的支柱产业、特色产业和富民产业。
(二)房地产业保持在合理区间运行
一是房地产市场总体平稳运行。2024年度,我市房地产业完成投资XX亿元,房地产业税收XX亿元;商品房新开工面积15.64万平方米,共有3个房地产项目新开工;全市商品房预售面积19.98万平方米,销售面积42.96万平方米,商品房销售额XX万元;商品房均价XX元,12月城区住宅去库存周期18个月,在合理库存周期。二是积极引导房地产企业开展优惠促销活动。充分利用“五一”“国庆”等假期高峰,加大宣传和优惠力度,据统计,我市“五一”期间销售商品房147套,“国庆”期间销售商品房201套。三是扎实推进“保交楼”“保交房”工作。“保交楼”方面,积极推进南粤国际建材城(A、B区)项目保交楼工作,目前已完成保交楼基本目标,正在积极推进项目竣工验收及发证工作;“保交房”方面,我市存在保交房风险的楼盘主要有6个,需交付套数842套。截至2024年底,已完成销号4个,已完成交付817套,交付率97.03%,剩余2个项目正按照“一项目一策处置方案”督导推进。其他问题楼盘正在有序推进化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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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着力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一是着力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加强装配式建筑宣传引导,推进建筑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积极推动广东东绿住工科技有限公司在杨梅工业园区建设“茂名市东绿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项目;努力完成我市装配式建筑发展年度任务。二是继续推进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大力督促指导各镇(街道)和相关社区积极开展绿色社区创建,统筹结合老旧小区改造、智慧城市建设社区补短板行动等工作开展,做到实现资源共享,成果共享。三是加强绿色建筑发展的宣传和推广力度。推动建筑节能减排和资源综合利用,严格执行节能政策,进一步推广应用装配式建筑和节能产品,推动全市建筑节能与装配式建筑发展工作更上一个新的台阶。
(五)着力强化安全生产管理。一是持续深入开展住建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排查整治,切实提升对建筑施工、城镇燃气、物业管理、老旧小区改造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安全监管水平,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二是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两个责任,既要压实工程参建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完善有关制度措施,严格执行领导现场带班、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等制度;又要落实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对存在作业人员不合规操作、安全技术资料不齐全、安全防护不完善等涉及安全问题的项目要责令限期或停工整改。
(六)着力推动城乡建设工作。一是压实各方责任,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让项目落地落实,提高项目完成比例,继续推动全市小城镇品质提升建设技术帮扶工作,不断改善圩镇环境。二是加强督导,确保工作质量不减,督促指导已创建的典型镇建设和2025年谋划典型镇建设工作,持续开展美丽圩镇“7+3+X”建设。三是加强与建筑业央企沟通,对已落实资金来源、成熟度高的项目,时间尽量往前赶,会同市“百千万工程”指挥办定期走访各镇,协调解决堵点难点问题,及时掌握情况、加强督导推进工作。
(七)着力加强物业小区管理。一是开展物业管理专项整治,指导督促物业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落实物业小区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规范物业管理行为。二是积极配合各镇(街道),协助指导各住宅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及小区党支部,加强党建引领物业管理工作。三是加强住宅维修资金的监管,指导业主、物业通过列支住宅维修资金对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进行维修,消除安全隐患。四是继续完善住宅维修资金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加强维修资金的监管,提高政府监管效率,保护业主合法利益。
(八)着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政治引领和政治保障作用。把从严要求贯穿于党建工作各个环节,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同部署、同落实,着力在抓实见效上下功夫,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落地生根,促进我市住建事业全面开花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