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1)

更新时间:2025-03 来源:网友投稿

(一)带头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维护党的团结统一方面。一是理论学习深度不足。对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不够深入系统,存在一知半解、浅尝辄止的情况,未能充分结合工作实际深入思考,导致对其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把握不够准确,在运用理论指导工作时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二是贯彻落实存在差距。虽然能够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但在具体工作中,有时存在落实不够迅速、执行不够有力的问题。比如对“枫桥经验”的创新发展,对“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推进的不够全面,部分工作落实的不到位。三是政治敏锐性有待增强。我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以总书记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但是在一些具体工作中,还存在政治敏锐性不强的问题,在工作和生活中对一些错误言论缺乏坚决斗争的勇气,没有旗帜鲜明地站出来批驳、抵制。

(二)带头增强党性、严守纪律、砥砺作风方面。一是党性修养有所放松。随着工作时间的推移,尤其在面对一些复杂案件和矛盾纠纷时,有时会出现急躁情绪,缺乏足够的耐心和定力,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党性修养还不够深厚。二是工作作风不够扎实。在工作中还存在浮于表面、不够深入细致的问题,对一些工作的落实情况缺乏一抓到底的精神。例如在中院指导法庭建设上,还停留在报表报告上,对上级法院督导法庭建设的实际目的探索不够,这反映出自身工作作风还不够扎实,需要进一步加强责任心和使命感。三是对核心价值观践行不够到位。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未能充分将其融入到民事审判。在工作中,有时会过于强调工作任务的完成,而忽视了以民事案件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释法说理,来推动社会思想教育和价值引领。

(三)带头在遵规守纪、清正廉洁前提下勇于担责、敢于创新方面。一是担当意识不够强。在面对一些难度较大、风险较高的工作任务时,有时会存在畏难情绪,缺乏主动担当作为的勇气和决心。比如在处理土地争议和请托办事的案件中,担心处理不好会引发新的矛盾纠纷,导致案件审理畏首畏尾,不够积极主动,影响了案件处理效果。二是创新能力不足。在推动工作创新方面还存在一定差距,习惯于按部就班地执行上级指示和传统工作方法,缺乏对新思路、新方法的探索和尝试。比如在“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上,如何以X镇实际情况出发打造适合辖区实际的法庭样板,还没有明确的思路和方略。三是政绩观存在偏差。在工作中有时过于注重短期工作成效和表面数据,而忽视了工作的长远利益和实际效果。尤其体现在诉前调解与诉讼程序、执行程序之间的平衡上,一定程度的影响了矛盾纠纷的一次性化解。

(四)带头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方面。一是管党治党压力传导不够到位。作为班子成员和法庭负责人,在落实“一岗双责”方面,虽然采取了一些措施,但对党员干警的压力传导还不够有力,导致部分党员干警对全面从严治党的认识不够深刻,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不够强。例如在迟到早退情况还时有发生。二是纪律教育形式不够丰富。在开展纪律教育活动时,方式方法较为单一,主要以集中学习、会议传达等传统形式为主,缺乏创新性和吸引力,导致教育效果不够理想。三是网络空间监管能力不足。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对党员干部在网络空间的言行规范和监管还存在薄弱环节。例如一些干警对抖音、快手等新媒体上发布的关于法院、法律等方面的负面信息进行回复,是否会造成不良影响还需要进一步甄别,是鼓励还是制止还有待讨论,但在规范网络空间言行、引导党员干警正确发声方面确实还需要进一步加强监管和教育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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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

(一)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一是深化理论武装。把学习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深入学习党的创新理论,特别是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论述,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通过学习,不断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总书记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加强党性修养。牢记党的宗旨,坚定理想信念,自觉加强党性锻炼,不断提高党性修养。在工作和生活中,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坚决抵制各种错误思潮和腐朽思想的侵蚀,保持GCD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积极参加党内组织生活,主动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监督。三是强化实践应用。将理论学习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坚持学以致用、知行合一。在实际工作中,运用总书记法治思想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解决实际问题。通过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群众司法需求和困难,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服务群众、推动发展的实际行动。

(二)改进工作作风,增强责任意识。一是强化责任担当。在面对复杂问题和重要工作时,勇于担当作为,主动承担责任,积极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和途径,不推诿、不退缩,确保工作顺利推进。二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主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实际情况,倾听群众呼声。在推动工作时,充分结合调查研究的结果,依法及时准确回应诉求,切实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促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一次性解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三是狠抓工作落实。加强对工作的跟踪问效和督促检查,对每项工作任务明确责任人和时间节点,定期检查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于重点工作和难点问题,要加大推进力度,确保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严守纪律规矩,不断加强“反腐自觉”。立足自身工作职责,以本次组织生活会指出问题的整改为契机,认真履行职责,加大日常监督管理,着力提升工作执行力,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好院党组的各项工作部署。时刻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以身作则的同时,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按照忠诚、干净、担当的要求从严从实抓好队伍管理。

以上是我的个人对照检视发言,不足之处,请同志们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