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六有”示范工会创建活动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5-03 来源:网友投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新形势下加强基层工会建设的意见》和省“两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会建设的意见》精神,适应新区全面发展的要求,进一步提升各级工会组织规范化、法制化水平,增强工会活力,发挥工会作用,根据市总工会关于在全市普遍开展“六有”(有依法选举的工会班子,有独立健全的组织机构,有服务职工的活动载体,有健全完善的制度机制,有自主管理的工会经费,有会员满意的工作绩效)基层工会创建的工作部署,决定在全区全面开展“六有”示范工会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和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履行职责、服务发展、服务职工为导向,着力推进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努力把各级工会建成组织健全、基础扎实、维权到位、工作活跃、作用明显、职工信赖的“职工之家”。

二、创建对象和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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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六有”合格和示范工会创建活动,是新形势下加强基层工会建设,发挥基层工会积极作用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工会要从适应全区经济社会全面可持续发展的高度,对创建工作引起足够的重视,将创建工作列入年度总体工作目标,在认真查找薄弱环节的同时,使创建工作得到同步计划,同步实施,同步推进。并及时向单位党政做好专题汇报,积极争取党政的关心支持,按照党建带工建的原则,把创建工作纳入党建工作目标和内容。

(二)结合实际,强化基础。“六有”合格和示范工会创建活动是工会工作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固化基础、强化工会工作规范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因此,各工会要结合行业和单位实际,坚持以职工群众为本、注重实效的原则,坚持从职工群众实际需求出发,使“六有”示范工会建设贴近职工群众,贴近单位实际,更好地服务职工群众,创出自身特色。列入合格、示范工会创建范围的基层工会,在及时参与上级工会组织的实地业务考察和研讨交流外,应组织工会干部和有关专业人员开展相应的业务培训和学习,以不断提升创建工作的实效性。

六、表彰名额及评选范围

拟表彰合格工会组织10个,优秀工会工作者10名,优秀女工干部10名,优秀工会积极分子20名。其中,合格工会组织从区各镇、街道,区直各机关工会中评选;优秀工会工作者从工会委员会委员中评选;优秀女工干部从女职工委员会委员中评选;优秀工会积极分子从工会会员中评选。各单位限推荐上报其中一项,由区工会联合会根据事迹材料及平时工作情况择优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