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工作情况报告

更新时间:2025-03 来源:网友投稿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审判职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一是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xx人,提起公诉xx人。其中,对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犯罪和故意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依法严惩xx人,有力维护了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起诉涉黑涉恶犯罪xx人,持续巩固专项斗争成果,推动扫黑除恶工作常态化、制度化。二是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加强对侦查活动的监督,监督侦查机关立案xx件、撤案xx件,纠正侦查活动违法xx件次。加强对审判活动的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xx件,法院已改判xx件。加强对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xx件,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xx件,被采纳xx件;监督纠正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违法xx件次,有效维护了刑事诉讼的公正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三是推进职务犯罪检察工作。积极配合监察体制改革,加强与监察机关的协作配合,建立健全线索移送、案件会商、提前介入等工作机制。全年共受理监察机关移送职务犯罪案件xx件xx人,提起公诉xx件xx人,其中原县处级以上干部xx人。依法惩治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彰显了党和国家反腐败的坚定决心。

(二)落实便民服务,确保依法独立公正。一是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推出一系列便民利民举措。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共接收群众信访xx件,均在7日内进行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达xx%。加强司法救助工作,对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开展司法救助xx件,发放救助金xx万元,传递了司法温暖。二是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对涉罪未成年人少捕慎诉慎押。依法不批捕涉罪未成年人xx人,不起诉xx人,附条件不起诉xx人,开展观护帮教xx人次。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法治宣传教育,组织法治进校园活动xx场次,覆盖师生xx余人次,推动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三是维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加强对老年人、妇女、残疾人、农民工等特殊群体的司法保护,依法办理支持起诉案件xx件,帮助他们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起诉侵害老年人权益犯罪xx人,严厉打击养老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守护老年人的“钱袋子”。起诉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犯罪xx人,加大对性侵、虐待、遗弃等犯罪的打击力度,切实保障妇女儿童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

(三)加强信息化建设,努力提升审判质效。一是推进智慧检务建设。加大信息化建设投入,完善检察业务应用系统,实现案件办理全流程网上流转、网上审批、网上监督。推进远程提审、远程庭审、远程送达等“三远一网”建设,提高办案效率,降低司法成本。全年共开展远程提审xx次、远程庭审xx次、远程送达xx次,有效提升了司法办案的便捷性和实效性。二是加强大数据应用。积极探索大数据在检察工作中的应用,建立数据分析研判机制,通过对海量案件数据的分析挖掘,发现监督线索,为精准监督提供支持。利用大数据开展类案监督,针对某一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集中力量进行监督,推动解决深层次问题。例如,在办理某系列盗窃案件中,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犯罪嫌疑人作案时间、地点等规律,及时向公安机关提出侦查建议,成功破获多起盗窃案件。三是提升信息化安全保障水平。加强信息化安全管理,建立健全信息安全制度,完善信息安全防护体系,确保检察信息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加强对干警的信息安全培训,提高干警的信息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防止发生信息泄露等安全事故。

(四)坚持从严管理,全面加强队伍建设。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开展学习贯彻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教育引导干警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党性教育,组织干警参观红色教育基地、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等,传承红色基因,坚定理想信念。二是加强业务能力建设。加大教育培训力度,通过开展业务培训、岗位练兵、案例研讨等活动,不断提升干警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组织干警参加各类业务培训xx人次,开展岗位练兵活动xx场次,评选出一批优秀业务标兵和办案能手。加强对年轻干警的培养,建立导师带徒制度,为年轻干警成长成才搭建平台。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强对干警的日常监督管理,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深入开展廉政教育,组织干警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等,增强干警的廉洁自律意识。加强内部监督,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执法规范化检查等活动,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确保公正廉洁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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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持续强化政治引领,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方向。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学习贯彻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持续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深刻领会其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执行《中国GCD政法工作条例》,认真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确保党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在检察工作中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

(二)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坚决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暴力恐怖、黑恶势力等各类犯罪,切实维护政治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人群的管控,有效预防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努力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围绕市委中心工作,找准检察工作服务经济发展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加强对民营企业的司法保护,深入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依法惩治侵害民营企业权益的犯罪,帮助企业防范化解法律风险,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加大对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力度,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激发企业创新活力。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加强与监察机关的协作配合,完善职务犯罪检察工作机制,依法惩治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为反腐败斗争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积极参与社会治理,针对办案中发现的制度漏洞和管理问题,及时提出检察建议,推动相关部门建章立制,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

(三)加强法律监督工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做优刑事检察工作。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依法准确适用逮捕、起诉等强制措施,做到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宽严相济。加强对刑事诉讼活动的全过程监督,强化对侦查活动、审判活动和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及时纠正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刑事诉讼活动依法公正进行。做强民事检察工作。加强对民事生效裁判、审判程序和执行活动的监督,加大对虚假诉讼的惩治力度,维护司法权威和当事人合法权益。积极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帮助弱势群体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做实行政检察工作。加强对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积极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推动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行政争议,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协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加大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的办理力度,积极探索新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健全公益诉讼工作机制,形成公益保护合力。

(四)加快推进智慧检务建设,提升检察工作现代化水平。加强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信息化建设的投入,完善检察业务应用系统,推进智能化辅助办案系统建设,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加强数据中心建设,整合各类数据资源,实现数据的互联互通和共享共用。深化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手段应用。积极探索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手段在检察工作中的应用,建立数据分析研判机制,通过对海量案件数据的分析挖掘,发现监督线索,为精准监督提供支持。利用大数据开展类案监督,针对某一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集中力量进行监督,推动解决深层次问题。加强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对信息化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力度,建立一支既懂检察业务又懂信息技术的复合型人才队伍。加强对干警的信息化培训,提高干警的信息化应用能力和水平,为智慧检务建设提供人才保障。

(五)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提高检察履职能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坚定干警理想信念,增强干警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引导干警树立正确的职业观和价值观,做到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加强业务能力建设。加大教育培训力度,通过开展业务培训、岗位练兵、案例研讨等活动,不断提升干警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加强对年轻干警的培养,建立导师带徒制度,为年轻干警成长成才搭建平台。鼓励干警参加在职学习和学术研究,不断提高干警的专业水平和理论素养。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反对“四风”,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加强内部监督,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执法规范化检查等活动,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确保公正廉洁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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