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检察队伍建设总体做法及成效
(一)政治建设方面
认真贯彻落实《中国GCD政法工作条例》。将《条例》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议程,研究解决贯彻落实《条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不断拓展学习贯彻《条例》的广度和深度,使全体检察人员能够深刻理解《条例》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条例》的精髓要义和重点任务,提高贯彻落实的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把贯彻落实《中国GCD政法工作条例》同深入学习总书记法治思想、同贯彻落实党的XX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同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相结合。组织全体干警学习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检。
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积极主动向县委、县委政法委、上级检察机关党组请示汇报党组工作、检察业务、意识形态等工作,向县委政法委专题报告检察办案情况。
(二)素能提升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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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眼全院人才队伍结构优化和专业化能力建设,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坚持干部选任、招录公务员、检察官遴选和教育培养四方蓄力,不断提升检察干部队伍整体素能。
(二)注重“积蓄动能”下好教育培训棋
强化检察人才能力建设,采取“线上”与“线下”“请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的培训方式,充分利用中检网、检答网、“学习强国”等网络教育平台,开展全覆盖教育培训。以教育培训积蓄动能,为检察干警履职赋能,推动队伍建设、能力水平整体上台阶。
(三)注重“廉政教育”下好风清气正棋
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活动,通过组织学习法律法规、案例通报、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形式,引导干警树牢廉洁自律意识、提升拒腐防变能力。同时严格执行各项规定,持续保持检察队伍“零违纪”。定期开展谈心谈话,对于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做到早提醒、早杜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