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这是以总书记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党和国家事业全局出发、着眼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顺应亿万农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出的重大决策。党的二十大擘画了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蓝图,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出安排部署,强调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提出明确要求。近日,党中央、国务院印发《乡村全面振兴规划(2024—2027年)》,细化部署今后一段时间乡村全面振兴重点工作,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三农”工作一以贯之的高度重视。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落细乡村全面振兴目标任务,对于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夯实强国建设和民族复兴伟业根基具有重要意义。
一、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成效显著
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以来,在以总书记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农业农村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乡村振兴实现开局好、起步稳、基础牢。各美其美、美美与共的新时代乡村画卷正在中华大地上渐次展开,为稳定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有力。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10.45亿亩,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超过63%,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高,全国粮食总产量突破1.4万亿斤,人均粮食占有量500公斤左右,远超国际公认的400公斤安全线。棉油糖生产稳步发展,肉蛋菜果鱼产量位居世界首位。我国用占世界9%的耕地、6%的淡水资源,解决了占世界近20%人口的吃饭问题,14亿多中国人的饭碗越端越稳、吃得越来越好。
(二)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巩固拓展。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脱贫成果得到巩固拓展,“两不愁三保障”、饮水安全和兜底保障水平持续提升。就业和产业帮扶举措有力有效,脱贫人口外出就业稳定在3000万人以上,脱贫地区农民收入较快增长。2024年前三季度,脱贫县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384元,比上年同期实际增长6.5%,牢牢守住了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的底线。
(三)乡村特色产业竞争力大幅提升。农产品加工业稳步发展,2024年全国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营业收入超过18万亿元,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总产值比达到2.61。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渐成趋势,“农业+”文化、教育、旅游、康养等新业态不断涌现,农村电子商务快速发展。乡村产业品牌影响力不断增强,累计认定绿色农产品、有机食品6.8万个,培育3000多个区域公用品牌,创响一大批小而精、特而美的优势特色农业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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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推动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产业振兴是乡村振兴的重中之重,要把“土特产”三个字琢磨透,把农业建成支撑经济高质量发展、带动农民增收致富的现代化大产业,立足乡土资源,大力发展地域特征鲜明、乡土气息浓厚的多样化特色种养业,开发农业多种功能、挖掘乡村多元价值。强化科技支撑、质量控制、产品营销,建设特色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加工和仓储物流基地,培育一批特色粮经作物、园艺产品、畜产品、水产品、林特产品产业带和产业集群。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创新发展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健全绿色质量标准体系,培育壮大乡村产业产品品牌,健全联农带农惠农的农企利益联结机制。
(四)加快和美乡村建设。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不断提高乡村基础设施完备度、公共服务便利度、人居环境舒适度,逐步使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加强农村人居环境建设,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厕所粪污、生活污水治理。实施“四好”农村公路建设,强化农村用水用电保障。完善农村公共服务,提升乡村教育质量,推进健康乡村建设,健全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加强集聚人口、产业、资源较强的中心村建设,提升建设质量,促进人口有序集聚。促进县域城乡融合发展,统筹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提升县城综合承载能力和治理能力,建立城乡优质公共资源共建共享机制。
(五)提升乡村治理水平。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和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社会治理体系。深入推进抓党建促乡村全面振兴,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夯实平安乡村建设根基,完善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推动城镇治安防控力量下沉,加强农村群防群治队伍建设。推进乡村治理数字化,加快数字乡村建设。严格村干部管理监督。
(六)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挖掘产业经营增收潜力,因地制宜发展特色种养、手工作坊、林下经济等家庭经营项目,提升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政策同带动农户增收挂钩。强化农民工就业服务,促进农村劳动力多渠道就业,做好大龄农民工就业扶持,稳定农民外出务工收入。引导和规范以出租、合作开发、入股经营等方式盘活利用农村资源资产,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七)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有序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试点,深化承包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改革,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强化乡村全面振兴用地保障。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支持制度,健全乡村全面振兴投入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