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反腐败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前提是纪检监察工作自身运行要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今年以来,市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关于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的部署要求,强力组织推进学习调研培训、领导体制工作机制优化提升、构建监督执纪执法制度体系、内控机制建设、派驻监督制度攻坚补短、巡察深化提升、制度执行监督检查、深化信息化应用“八大专项行动”,推动全市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不断开创新局面。
以党纪法规为准绳
让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牢固树立起来
全面提升干部纪法素养,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才能更加蹄疾步稳。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深学笃用总书记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通过深入学思想、学纪法、学制度,不断增强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打造高素质专业化铁军队伍。
班子带头学。“要在政策理论上站位更高、在监督执纪执法中专业更强,真正做到带得了头、把得了关,以身作则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任敬喜在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年”活动推进会议上,对加强领导干部学习提出明确要求。从市纪委常委会带头做起,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深入学习总书记法治思想,自觉加强纪检监察法规制度学习,先后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xx次,“第一议题”学习xx项。围绕《xx省纪委监委机关监督执纪执法工作规范》《xx省纪委监委机关监督执纪执法工作规范指南》开展专题研讨,并组织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分层研学,将其作为业务干部“案头书”,做到人手一套、对照执行。
全员深入学。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不是一般的工作要求,而是严肃的政治标准和政治责任。市纪委监委机关大力推行“四集学习法”,汇编《对表集》《标杆集》《切口集》《纵横集》xxx余册,在集学集思集成上持续用功。把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组织起来,举办提升案件质量、审查调查安全等专题培训班xx期、培训xxxx人次,常态化开展“案管小课堂”、“学思践悟大讲堂”、“青年读书沙龙”、应知应会测试等,加强专业训练,引导干部养成讲纪法、讲事实、重程序、重证据的良好行为习惯。市纪委监委在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党纪法规知识竞赛中获团队二等奖,一名同志获最佳选手称号。
---此处隐藏2538字,下载后查看---
“监督推动排查符合化解政策的办证难小区xxx个,目前已全部启动办证程序,惠及群众xx.x万户,化解率xxx%。”这是市纪委监委围绕解决不动产登记办证难问题,探索以“室组地”联动方式推进专项整治取得的重要成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绝不是死板僵化,以改革的思路、创新的举措加强和改进工作,才能让正风肃纪反腐更好契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持续释放更大治理效能。
推动监督更加有形有效。充分发挥派驻机构日常监督“主力军”作用,创新派驻监督专班化运作模式,紧盯“国之大者”“民之痛者”“廉之难者”,采取“一专项一专班”方式,组建xx个工作专班,围绕新旧动能转换、工程建设招投标、市区快速路建设、“七网”建设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监督,推出各类监督方案xx个,确保日常监督明方向、有抓手、能落地,工程建设招投
标领域廉洁风险防控经验做法得到省纪委监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探索智慧式监督方式,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为试点,探索建立“监督保障执行”信息平台,派驻监督通过手机APP一键通达驻在单位,实时掌握部门履职情况和廉洁作风问题,把监督事项从“随意装在脑子里”变成“精准握在手心里”。
腐败治理效能进一步提升。探索以案促改新模式,鼓励审查调查对象分析廉政风险、提出防控意见,“让钻窟窿的人寻制度漏洞、让破底线的人找监管盲区”,进一步做实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针对栖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原党支部书记、主任刘一波等案件暴露出的问题,在全市开展粮食购销领域问题漏洞“打补丁”行动,持续巩固深化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成果,推动粮“腐”转向粮“治”。纵深推进重点领域纠“四风”、防风险、创品牌,持续加强重点领域监督机制改革和制度建设,聚焦风腐问题建立廉洁用权“严禁清单”,着力铲除腐败滋生土壤,涌现出“廉洁监理”“清廉政采”“阳光万华xxx行动”等一批典型经验,推动清廉建设深度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全过程。
担当作为新风正气日益充盈。惩治震慑与激励保护是监督执纪执法的一体两面,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才能更好激发干部担当作为的精气神。坚持尽职免责、失职追责、精准问责,制定《关于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实施容错纠错的办法》,明确容错情形、容错程序、纠错机制、结果运用等具体工作要求,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先后为xx名干部容错免责。创新建立“一信双查”机制,联合公安机关出台《处理检举控告工作中商请烟台市公安局协作配合的意见(试行)》,坚持“有腐必反”和“有诬必查”双管齐下,查处诬告陷害行为xx起xx人,为xx名党员干部澄清正名,在全市树立起支持干事者、保护创新者、宽容失误者、打击诬告者、严惩腐败者的鲜明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