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组织生活是党的生活的重要内容,是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的重要形式。党的生活和党的组织生活,有联系又有区别,党的生活包括党的组织生活,而党的组织生活,是党的生活内容的一部分,从广义来讲,党内各种活动,都属于党的生活。我们通常所说的党的组织生活,它主要依托党支部、党小组开展活动。主要形式有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以及党课、民主评议党员、评选优秀党员和先进党组织等。
党的组织生活的内容一般包括:对党员进行党的知识教育,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和党的方针政策及有关业务知识,传达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文件、指示,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发展党员,处理违纪党员和不合格党员,开展适合党员特点的各种形式的活动。
2.党的组织生活会召开时间
党的组织生活会的表现形式一般为“三会一课”制度。即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在一般情况下,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每季度要上一次党课,民主评议党员每年开展一次。
3.党支部委员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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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织应积极进行调查,待问题全部查清并做出结论后,再根据本人觉悟程度和具体表现,决定他是否能转正。如需延长预备期进行考察的,用于调查的时间,应算在延长预备期的时间内。问题严重,本人表现又一般,应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51.可否用拖延讨论转正的办法变相延长预备期?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党支部应及时讨论其转正问题。用拖延讨论的办法变相延长预备期,是不符合党章规定的。如果无正当理由党支部在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3个月仍未召开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的转正问题,上级党组织应追究支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52.由于组织上的原因,拖延了批准预备党员转正的时间,算不算按期转正?
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满时已经具备了转正条件,只是由于组织上的拖延而没有及时转正的,在办理转正手续之后,他们的转正时间应该从预备期满之日算起,仍属按期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