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对新的历史条件下健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作出全面部署,要求“加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建设”,“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基层立法联系点是人民代表大会的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是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的重要形式。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稳中求进推动人大立法工作,必须充分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直通车”作用,努力让每一部法律都满载民意、顺应民心。
一、以总书记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引领、推动和保障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和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总书记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推动我国民主法治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其中,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建设好基层立法联系点,是新时代我国民主法治建设历史性成就的重要篇章。
2014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贯彻落实全会精神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部署,2015年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过考察调研并报经常委会批准,设立了上海虹桥、江西景德镇、湖北襄阳、甘肃临洮等4个基层立法联系点。
2019年11月2日,总书记到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街道古北市民中心考察,在听取基层立法联系点情况介绍之后对有关同志说:“你们这里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建立的基层立法联系点,你们立足社区实际,认真扎实开展工作,做了很多接地气、聚民智的有益探索。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要坚持好、巩固好、发展好,畅通民意反映渠道,丰富民主形式。”
在这次考察中,总书记明确提出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强调:“我们走的是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人民民主是一种全过程的民主,所有的重大立法决策都是依照程序、经过民主酝酿,通过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产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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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立法联系点为国家立法的多样化需求丰富了建言献策的便捷载体。基层立法联系点是国家重点立法“解剖麻雀”的典型样本。各基层立法联系点先后组织和服务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在联系点开展立法调研、座谈、论证300多场次,应邀派员参加立法机关组织的座谈会、论证会、法律通过前评估会40多场次,充分反映各地的社情区情民情,从“小视角”管窥“大制度”。主动或者受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委托开展立法专题调研,形成报告88篇,为立法决策提供重要参考。比如,上海虹桥、浙江义乌等联系点专题调研老旧小区加装电梯、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河北正定镇、河南驻马店、贵州毕节等联系点专题调研粮食安全保障,山东沂南、广东江海等联系点专题调研“外嫁女”权益保障,所形成的调研报告,反映基层有关经验做法、情况信息、诉求愿望、对策建议,对重点立法问题结合实例“举一反三”,为国家相关立法提供了非常有价值的立法素材和有益借鉴。
基层立法联系点为基层群众和有关方面有序参与立法构筑了共商共治的生动舞台。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基层立法联系点各有地域资源、人文风俗、历史传承、经济社会发展特色,这种安排目的就是要在国家立法中把握统一性、兼顾差别性,确保每一部法律都能在全国各地施行中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比如,上海虹桥联系点所在地是“国际大都市”,联系点挂牌地古北市民中心素有“小小联合国”美誉;浙江义乌联系点地处享誉海内外的“世界小商品之都”,来自五大洲几十万的国际客商在此云集;江苏昆山联系点所在地有10多万台商和台胞创业和生活;广东江海联系点所在地素有“中国侨都”之称,南沙联系点立足湾区、辐射港澳、面向世界;新疆胡地亚于孜和库车、西藏东嘎和巴宜、内蒙古科尔沁右翼前旗和鄂尔多斯、宁夏平罗、广西三江和良庆、青海格尔木、云南大理等联系点,地处边疆或民族地区;山东沂南、江西章贡、河南新县等联系点位于革命老区、红色根据地;等等。在不同的基层立法联系点,应邀和自愿参加法律草案征求意见的人员,不仅有来自各民族的从事各行各业的工人、农民、牧民、市民、知识分子等,也有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还有不同国籍的外国人,基于各自不同的关切,大家会“各说各话”、“各唱各调”,这正是国家立法所乐见的情形。同时,他们也把联系点作为共商共治舞台,表达立法诉求,提出对策建议,相互包容理解,共商共建共治,收获民主喜悦。
基层立法联系点为提升备案审查民主含量和质量拓展了创新实践的有效路径。备案审查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宪法监督制度,是维护宪法权威和国家法治统一、保障公民和组织合法权益的重要制度设计。2023年12月29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的决定》,明确提出备案审查工作应当贯彻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大理念,“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民意直通车作用,深入基层了解法规、司法解释实施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听取基层群众的意见建议,提升备案审查民主含量和质量”。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在备案审查工作中的民意直通车作用,是新时代备案审查工作的创新举措。2024年5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向44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征求意见建议,就法规、规章、司法解释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在基层的实施情况和存在的问题,特别是如何通过备案审查工作切实保护公民、组织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等问题,问需于民、问计于民,进一步深化了备案审查工作的基层民主参与,既为人民群众监督法律的正确实施拓展了新空间,也为完善法律提供了新视角。
经过10年的发展,基层立法联系点已成为讲好和传播中国民主故事、中国人大故事、中国立法故事的生动展示窗口。相关联系点在服务中国特色大国外交中,致广大而尽精微地宣介中国式民主的智慧方案,高度彰显了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总书记强调:“民主不是装饰品,不是用来做摆设的,而是要用来解决人民需要解决的问题的。”实践证明,基层立法联系点有效发挥了立法“直通车”的作用,构建了吸纳民意、汇集民智的常态化工作机制,畅通了基层群众直接和国家立法机关沟通民心民意的表达渠道,充分体现了立法为了人民、依靠人民、保护人民、造福人民,以其能“解决人民需要解决的问题”,在广大人民群众中赢得了“真管用”的好名声。新征程上,聚焦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要进一步发挥好基层立法联系点的“直通车”作用,努力让每一部法律都满载民意、顺应民心,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历史进程中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