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强化理论武装,以坚定政治信念践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自党的十八大拉开新时代作风建设的大幕,以总书记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屋建瓴,将制定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切入点和突破口。这一关键举措,如同一股强劲的清风,迅速席卷全党,坚定不移地推进正风肃纪工作,让党风政风迎来了脱胎换骨的变化,也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注入了强大动力。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一系列重要论述,犹如一盏盏明灯,为我们照亮前行的道路,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到,作风建设是政治建设的直接体现,绝非孤立存在的问题。中央八项规定不是普通的纪律条款,而是检验党员干部是否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关键政治标准,是我们必须始终坚守的政治底线。我们要把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与深入学习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密结合,与落实总书记视察天津的重要讲话精神有机融合,不断强化理论武装,提高政治站位,确保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在天津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作风问题的根源在于党性。“四风”问题之所以顽固难除,反复反弹,其深层次原因就在于部分党员干部党性修养缺失,理想信念动摇。我们要从政治高度洞察“四风”问题的顽固性与反复性,清醒认识到“风腐同源”的潜在风险,时刻保持警惕,做到防微杜渐。以“永远吹冲锋号”的坚定意志推进作风建设,坚决破除特权思想、圈子文化、码头文化等不良现象,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作风建设关乎人心向背,是党的生死存亡之道。“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这一质朴而深刻的话语,道出了党的根基所在、力量所在。我们要始终牢记党的宗旨,把群众反映强烈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作为整治重点,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难,用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赢得群众的信任与支持,不断厚植党的群众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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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风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共同努力,形成强大合力。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扛起主体责任,把作风建设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一把手”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抓、负总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班子成员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的作风建设,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充分发挥“探头”作用,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顶风违纪行为露头就打,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要创新监督方式,运用大数据、信息化等手段,提高监督的精准性和实效性。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纠正,做到早发现、早处置。
组织部门要将作风表现纳入干部考核体系,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鲜明用人导向。在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等工作中,要把作风建设情况作为重要依据,对作风优良、工作实绩突出的干部,要予以表彰奖励和提拔重用;对作风不实、群众反映强烈的干部,要进行批评教育和组织处理,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良好用人机制,激励广大党员干部积极投身作风建设,担当作为、干事创业。
宣传部门要加强舆论引导,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的作用,广泛宣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建设的重要意义、工作成效,选树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让广大党员干部学有榜样、赶有目标。同时,要加大对反面案例的曝光力度,形成强大的舆论震慑,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作风建设的良好氛围。
同志们,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没有终点,只有连续不断的新起点。让我们以此次读书班为新的起点,以刀刃向内的勇气、抓铁有痕的决心、久久为功的韧劲,坚定不移地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实践新篇章提供坚实的作风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