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会议安排,我围绕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论述摘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典型案例》作个发言,如有不妥请大家批评指正。
中央八项规定是在党的十八大之后制定的第一部重要党内法规,是向全党全军全国人民作出的掷地有声的政治承诺,对从源头上反腐起到很大的制度规范、约束作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论述摘编》主要有三个方面特点:
第一,突出政治性,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原则和首要任务。开宗明义强调立规目的是“为了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明确了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地位,并将“两个维护”作为根本原则和首要任务,体现了问责工作的政治性。对“四个意识”不强、“两个维护”不力等失职失责问题进行了进一步细化具体化。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明确规定,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对问责工作的领导;纪委履行监督专责,协助党委开展问责工作;党的工作机关依据职能履行监督职责,实施本机关、本系统、本领域的问责工作,形成“三位一体”的问责工作机制。
第二,强化精准性,进一步规范执纪问责的情形程序。在“问谁的责”方面,针对问责不力、问责泛化简单化等问题,进一步明确了问责对象是党组织、党的领导干部而不是普通党员,重点是党委(党组)、党的工作机关及其领导成员,纪委、纪委派驻(派出)机构及其领导成员;明确提出“不得向下级党组织和干部推卸责任”。在“问责什么”方面,将党建缺失问题细分为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缺失等具体问题,并将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纳入问责范畴,对象更加精准。在“怎么问责”方面。从启动、调查、报告、审批、实施等各个环节对问责工作予以全面规范,为开展问责工作提供了严格的“操作指南”,把问责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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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机关作为管党治党的政治机关,在当前的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中,要学好用好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重要思想,坚决破除各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切实担当起保障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政治责任,确保学习教育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
一要注重实事求是、精准问责,唤醒党员干部的初心使命。问责的目的就是唤醒初心使命、激发担当精神。当前,问责不力、问责泛化简单化的问题,既损害了问责工作的严肃性、权威性,又挫伤了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强化精准思维,精准发现问题、精准掌握政策、精准作出处置,坚决纠正问责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对于尚未达到问责程度的,该提醒的提醒、该教育的教育、该批评的批评,不能简单地一问了之;对该问责的严肃追责问责,分清全面领导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不以下级责任替代领导责任,让党员干部真正认识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责、失责必追究,从而唤醒党员干部的入党初心和责任意识,强化其坚守初心使命、敢于担当作为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要坚持严管厚爱、容错纠错,激发干事创业的工作激情。现在我们工作中存在一种“洗碗效应”,越是敢于迎难而上、挺身而出的干部,越容易“磕碗碰盘”。因此,我们要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妥善把握事业为上、实事求是、依纪依法、容纠并举等原则,结合动机态度、客观条件、程序方法、性质程度、后果影响以及挽回损失等情况,对干部的失误错误进行综合分析,切实做到宽严相济、客观公正、不枉不纵,让党员干部没有后顾之忧、能够轻装上阵。对于受到问责的干部,要适时跟踪回访、谈心谈话,帮助他们正确认识错误、及时纠正错误、真正改正错误,重新激发奋斗激情,继续为党和人民作贡献;对问责后表现突出的干部,符合条件该使用的继续使用,树立鲜明的干事导向。
三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营造真抓实干的良好氛围。在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工作会议上,总书记强调,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真抓实干、转变作风。学习教育“十二字”总要求的核心指向,就是要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通过“守初心、担使命”,促使党员干部自觉对表对标,及时校准与初心使命之间的偏差,并抓好落实。当前,我们要加强对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开展学习教育工作情况的监督,对学习教育做做样子、装点门面,调查研究搞“作秀”造“盆景”,检视问题大而化之、隔靴搔痒,整改落实口号喊得震天响、行动起来轻飘飘的,坚决用好问责这把利器,做到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推动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切实把责任扛起来,坚定不移做到严规矩、正风气、净生态。
四要以彻底自我革命精神加强自身建设,培养打造纪检监察铁军。充分认识加强自身建设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从严加强纪检监察机关队伍教育管理监督。坚持以“学”附能,助力本领提升。坚持干什么学生们、缺什么补什么,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基础上,调优培训计划、调整培训重点、精简培训频次,通过全员培训、现场教学、上挂跟班等方式,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自主开展纪检监察业务知识轮训班,组织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参加纪委“纪法课堂”。要建立“成建制”办案队伍,实现由“骨干型”到师傅型转化,实现留置案办理零突破。选派年轻干部到省纪委跟班跟案,实现“师傅带徒弟”,提升干部办案履职能力。要坚持以“案”强建,深化教育警示,以xx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为镜鉴,召开纪检监察系统警示教育大会,向全系统通报案件教训警示情况,教育引导干部引以为戒、警钟长鸣,切实增强警示教育实效。严肃处置涉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对线索快查快办,并及时向上级纪委监委报备,保证线索处置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