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系列活动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5-05 来源:网友投稿

一、活动时间

3月至12月底

二、活动内容

(一)组织开展“中国梦·劳动美”系列宣传教育活动

组织广大职工向身边的劳动模范学习,大力宣传宣讲劳模事迹,弘扬劳模精神,营造尊重劳模、关爱劳模、学习劳模、争当劳模的浓厚氛围。1.开展模范人物先进事迹宣传活动。以“弘扬劳模精神·争做时代先锋”为主题,在县电视台开设专题栏目,集中宣传报道10名以上模范人物(劳模、最美职工、最美户外劳动者)先进事迹,拍摄专题片2部,展现劳模、最美职工和户外劳动者风采,激励广大职工立足本职岗位充分发挥主人翁作用。牵头单位:县总工会责任单位:县融媒体中心工会时限要求:5月至6月底2.举办“中国梦·劳动美暨庆五一”劳模先进事迹报告会。组织劳模(先进人物、最美职工)进企业、进校园开展宣讲活动,激励全县广大职工向劳模学习、向劳模看齐,立足岗位,尽职尽责。各基层企业工会围绕“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引导广大职工、产业工人在劳动创造幸福、奋斗成就梦想中升华人生价值,展现新时代职工风采。牵头单位:县总工会责任单位:县农投公司工会、县惠民城投公司工会、县中医院工会、各企业工会时限要求:4月至6月底3.开展“奋进新征程·建功新崇信”暨劳模观摩学习活动。组织全县近年来各条战线上涌现出的劳动模范(全省、全市、全县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和先进工作者),观摩学习县内外近年来在脱贫攻坚、现代农业、生态工业、文旅产业、生态文明等方面的发展成果,充分体现党和工会对劳模的亲切关怀,对劳模精神工匠精神的无上尊重,为推动全县高质量发展提出意见建议。牵头单位:县总工会责任单位:各乡镇工会、工业集中区工会、城市社区工会时限要求:5月中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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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泛宣传发动,逐级开展推荐,坚持好中选优,优中选强,积极做好省劳动模范、市五一劳动奖和工人先锋号推荐评选工作,在全县营造弘扬先进模范精神和人人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牵头单位:县总工会责任单位:各乡(镇)工会,县工业集中区工会,县直有关单位工会,各企业工会时限要求:3月至4月底

(八)开展“庆五一”系列公益课堂。

依托崇信县工人文化宫动员全县广大干部职工参加崇信县工人文化宫每周开展的公益书法、舞蹈、绘画、观影、象棋等课程,丰富职工业余文化生活,促进职工群众文化交流。牵头单位:县总工会责任单位:县总工会时限要求:3月至12月底

(九)开展走访慰问活动。

“五·一”前夕,慰问一批困难劳模、困难职工(农民工)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切实体现工会组织的关爱和温暖,激励困难职工(农民工)、劳模、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建功立业、担当尽责,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牵头单位:县总工会责任单位:各有关单位工会时限要求:4月至5月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