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真开展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使用监督管理工作
根据市农业农村局安排,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印发了《关于开展2024年“利剑护农”春秋两季农资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从2月中旬开始至4月中旬、9月初到10月底,紧扣春秋播种的关键时节,对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重点领域农资经营主体和农业生产企业以“社会化服务”和“订单农业”为名非法生产经营农资等违法行为进行了重点检查,围绕农资产品审定、登记、备案情况、假劣侵权情况、无证生产经营情况、标签标示规范情况、进销货台账建立保存情况、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情况等方面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市场专项整治活动。共出动执法车辆114台次,出动执法人员786人次,检查涵盖18个镇办252个农资经营主体,其中种子经营主体87个,农药经营主体81个,肥料经营主体75个,兽药经营主体9个,批评教育65起,责令整改5起,处理举报投诉线索6起,立案查处3起,结案2起。在检查过程中,发放农业法律法规宣传手册1200本、“一封信”3600余张,接受现场咨询123人次。
(二)积极开展农药化肥减量增效和中轻度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
认真落实耕地保护措施,推动耕地质量提升及农业环境保护工作。印发了《X县2024年耕地质量提升与农业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方案》(X〔2024〕X号),指导镇(街道)科学开展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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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人员缺乏,经费缺乏。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进一步加强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和历次来陕来汉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学习,提高生态保护理论和执法水平,增强工作主动性。
2、加大宣传力度,采用多渠道、多途径宣传农业生态环保知识,调动广大农民参与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变成农民的自觉行动。
3、认真贯彻落实农业领域生态环保工作赋予我局的各项工作职责,开展好以化肥、农药减量增效、畜禽粪污利用为主的农业面源污染工作及长江十年禁捕、秸秆综合利用、生物多样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为主的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为我县建成环境优美、绿色低碳、宜居宜游的生态城市贡献农业农村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