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县级行政复议经验交流材料

更新时间:2025-06 来源:网友投稿

一、聚焦“拓宽”,畅通行复议渠道

充分发挥行政复议服务民众的制度效能,抓住关键要点和核心任务,积极推动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确保行政复议渠道的畅通无阻。

1.完善行政复议机构设置。精心制定《**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全面整合行政复议职能,合理调整行政复议机关及其机构的工作模式,确立**县人民政府为县级唯一行政复议机构,并统一使用“**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的名称与印章,行政复议文书统一加盖“**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专用章”。

2.强化组织与人员保障。为解决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中的人员编制难题,经过多方协调论证,开辟编制优化调配新途径。在县司法局内部设立专门机构承担县政府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选拔3名具备行政复议资质的人员负责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并由县政府任命为行政复议员,确保改革后行政复议的办案质量、效率和标准不受影响。

3.延伸复议服务触角。在全县10个乡镇(街道)设立基层行政复议联络点,构建“法律咨询、材料受理、审核上报、多元化解”的工作模式,全方位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充分保障群众的复议申请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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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推行“实地勘查与公开听证联动”的模式,全面掌握案件情况。在书面审查基础上加大实地勘查力度,通过实地走访、询问证人与利害关系人、听取群众意见等方式深入了解案件全貌,适时运用听证方式查明案件事实。自2023年以来,我县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85件,审结80件,其中实地勘查核实证据的案件20件,咨询专家、法律顾问意见85次,集体议案80次。

四、立足“完善”,健全解纷机制

坚持将工作重心前移,转变行政复议办案思路,积极开展普法说理工作,主动化解矛盾纠纷,切实提高行政复议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能力。

1.健全“复议与调解对接”机制。秉持“前端防控、预防为主”的原则,将调解机制前置,依托**县“法治和谐”行政争议调解室,为相关单位开展行政争议调解提供指导依据,有效减少行政纠纷数量,降低行政成本和当事人的诉讼负担。

2.构建“说理型”复议机制。强化复议文书的释法说理功能,在充分了解申请人诉求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进行普法解释,从源头上化解不必要的行政纠纷。自2023年以来,通过摆事实、讲道理、释法理,以申请人自愿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而终止审理的行政复议案件已占全部受理案件的1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