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关于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与基层社会治理有效融合的调研报告

更新时间:2025-06 来源:网友投稿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政治引领,组织保障夯实融合根基

县始终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与基层社会治理融合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成立了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挂帅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和责任清单,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工作格局。自2024年以来,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有力推动了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

例如,在推进一项涉及多民族聚居区域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时,领导小组及时协调各部门,包括民族事务部门、工程建设部门、社区管理部门等。民族事务部门负责了解少数民族群众的需求和意见,工程建设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设计方案,社区管理部门组织居民参与监督,确保项目既满足基础设施建设需求,又充分考虑了各民族群众的生活习惯和文化特色,最终项目顺利实施,得到了当地各族群众的广泛好评。

(二)宣传铸魂,思想教育筑牢融合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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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组织干部参加创新思维培训课程和经验交流活动,邀请专家学者和先进地区的干部分享创新工作经验。设立创新奖励基金,对提出创新性工作方法并取得良好效果的干部给予资金奖励和荣誉表彰,鼓励更多干部积极创新。

(五)全民参与,共建共享融合成果

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与基层社会治理融合,形成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志愿者等力量的作用,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为群众提供帮助和服务。同时,加强对群众的教育引导,提高群众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能力,让群众成为民族团结进步和基层社会治理的参与者、推动者和受益者。

鼓励社会组织成立民族团结志愿服务队,深入社区、乡村开展帮扶活动,如帮助少数民族群众就业创业、开展文化交流活动等。组织群众参与社区治理,通过民主协商的方式解决社区内的问题,提高群众的自我管理意识和能力。通过这些举措,让民族团结进步和基层社会治理成果惠及每一位群众,形成共建共享的良好局面。

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与基层社会治理有效融合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我们要以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民族工作的决策部署,不断总结经验,创新方法,解决问题,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与基层社会治理融合取得新的更大成效,为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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