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强化国有企业纪检干部队伍建设的调研报告

更新时间:2025-06 来源:网友投稿

一、强化纪检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意义

纪检干部队伍建设的加强不仅是对纪检机构职能加以履行的需要,同时也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了不可或缺的基础保障。

(一)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的迫切需要。随着企业发展步伐越来越快,经营范围越来越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范围也变得更为广泛,这便对纪检干部有了越来越高的要求。纪检干部和纪检部门应当对自身的职责加以全面的履行,促使纪检工作能够更好的富于创造性、把握规律性、体现时代性,那么就应当进一步将纪检干部队伍的建设进一步加强,这是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迫切需求。

(二)履行纪检机构职能的内在需求。纪检部门承担着检查党的决议、政策、方针、路线的执行情况,维护党的章程和内法规,协助党委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强对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检查,针对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开展专项治理,强化正风肃纪,以零容忍的态度查处惩治腐败问题等重大任务。纪检干部应当加强对政治、经济、法律等基础知识的学习,加大对各项纪检业务知识钻研力度,着力提高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不断提高纪检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

(三)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坚强保障。新时代,国有企业各项工作发展迅速,在发展过程中各级党员干部思想上或多或少会受到各种诱惑,存在一定程度的腐败风险,从而导致出现各式各样的问题。而在此过程中,有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干部队伍,扎实组织开展纪检工作,有效监督执纪问责,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的作用,可以有利于避免企业内部出现违反党规党纪等一系列腐败问题,监督督促各级党员干部廉洁从业,改进作风,担当作为,促进各项工作高效落实,推进企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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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监督检查有待进一步深入。在强化管理人员廉洁教育和作风建设方面缺乏行之有效的办法举措,致使个别党员管理人员的廉洁自律意识需进一步增强,工作作风需进一步转变。日常开展监督检查的形式方法还不够丰富,有时仅仅停留在传统的检查上,创新方法不多,对大数据运用和信息化手段使用较少,与上级要求和公司需要还有一定差距;有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浮于表面,没有深入发现或者刨根问底存在问题“表象”后面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腐败和纪律作风问题,监督执纪合力作用不明显;主动查办案件的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咬耳扯袖、红脸出汗”还没形成常态。

三、下一步拟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强化理论学习,提高党性修养。纪检干部作为党组织活动的检查监督者,必须在政治上站得稳,经得住各种考验。学习是提高自身修养的必经之路,是提升思想境界和自身素质的有效途径。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紧紧围绕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组织纪检干部充分利用“学习强国”和“灯塔—党建在线”等学习平台,认真学习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XX大及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积极参加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支部“三会一课”和党员集体学习,深入学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学习辅导百问》《中国GCD纪律处分条例》等理论知识,通过持续不断的学习,进一步坚定正确政治方向,紧跟理论前沿和时代步伐,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在大是大非面前做到态度端正、立场坚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总书记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任何时候都与党同心同德,坚决与不当言论和错误思想作斗争。同时,采用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座谈讨论与专题交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等方法,着重加强对纪检干部的职业道德、敬业意识的教育,引导他们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不断增强他们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克服畏难情绪,倡导爱岗奉献精神,规范其行为准则,促使纪检干部忠实履职尽责,更好地服务于企业发展。

(二)强化业务培训,提升能力水平。新形势下的纪检工作,涉及到许多不曾接触的新知识,新领域,这就要求纪检干部不断提高业务能力。按照“干一行、爱一行、学一行、精一行”的要求,坚持把熟记党章、熟知党纪、熟悉条规并熟练运用作为履行职责的利器,深入学习把握中国GCD“党内监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等系列党内法规及其内在精神,熟练掌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置办法,着力提高依法依纪依规监督执纪的意识和履职本领,不断提高基层纪检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重点加强对党规党纪、法律法规、企业制度文件的学习,广泛学习财务、审计、人资等相关专业知识,通过有选择地重点学、深入学,全面掌握标准要求,不断提高监督检查的针对性,找准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持续增强干好本职工作的能力。积极参加上级举办的各类纪检干部业务培训班,持续抓好对党规党纪和纪检专业知识的学习、研讨和应用,掌握新理论,拓宽新视野,为全面完成党委和上级纪委赋予的各项任务打下坚实的基础。深化落实“充电赋能”培训机制,组织纪检干部积极参加西北矿业举办的“纪检微讲堂”,上级举办的各类学习研讨及教育培训活动,参与上级审查调查、专项检查、巡察整改等工作,在学中干、干中学,切实达到以学促干、以干固学的目的,进一步增强纪检干部队伍综合素养,提升业务水平。

(三)强化实践锻炼,履职尽责担当。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在组织纪检干部强化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的基础上,坚持以干提能、以干促效,坚定不移落实监督首责,严肃执纪问责,强化正风肃纪。注重日常监督,及时更新完善副科级及以上管理人员《廉洁从业档案》,实事求是回复党风廉政意见,紧盯项目建设、重大投资、招标投标、选人用人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广泛开展监督检查。围绕管理人员纪律作风情况、安全罚款落实情况、基层厂网点活动经费使用情况等,深入开展专项监督,切实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结合运用自查自纠、集中督查和突击检查等方式,深入开展“微腐败”问题专项检查,以及深化“靠企吃企”问题整治工作,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和易发多发的重点问题,切实通过精准有效的工作,提升企业监督治理效能。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着力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问题,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吃拿卡要等损害职工群众利益的“微腐败”问题,着力发现和深挖细查问题线索,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腐败行为始终保持“零容忍”的高压态势。加强纪检监督与组织监督、审计监督、职能部门监督、职工民主监督的贯通联动,加强信息沟通,做好协同联动,规范线索处置,强化成果共享,形成全方位、立体式的大监督格局,形成监督合力,提升监督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