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省干部激励机制建设经验交流会上的发言:深化容错纠错机制,激发干部担当作为

更新时间:2025-06 来源:网友投稿

大家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落实“三个区分开来”,为干部干事创业指明方向。全国组织部长会议进一步强调将从严管理监督与鼓励担当作为有机统一。近年来,XX市深入贯彻中央精神,积极探索容错纠错机制创新实践,构建全周期管理体系,实现从被动纠错向主动护航转变,为干部担当作为注入强劲动力。现将相关经验汇报如下:

一、突出顶层设计,筑牢制度根基,激发先行活力

制度是干事创业的根本保障。为破解容错纠错机制运行中的堵点难点,XX市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制度空白、流程短板、执行偏差等问题,以系统性思维推进制度创新和流程再造,构建起权责清晰、程序规范、运行高效的容错纠错体系,为干部先行先试吃下“定心丸”。

(一)健全制度体系,明确权责边界。一是完善制度框架。针对原有容错机制适用对象模糊、范围界定不清等问题,XX市修订《干部干事创业容错纠错和试错备案实施办法》,从正反双向划定容错边界,明确适用情形与负面清单。通过建立“前期评估—中期审查—后期监督”全链条管理机制,将容错纠错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近三年累计优化调整制度条款12项,确保制度科学性与可操作性。二是细化责任分工。构建多部门协同联动机制,明确组织、纪检、审计等12个部门在容错纠错工作中的职责分工。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疑难问题,形成工作合力。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数据互通,有效提升容错纠错工作效率,2024年累计召开联席会议8次,解决复杂问题23件。三是强化制度衔接。注重容错纠错机制与干部考核、选拔任用等制度的有机衔接,将容错纠错情况纳入干部考核评价体系,作为职务晋升、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制定配套实施细则5项,确保制度间相互支撑、协同发力,形成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制度闭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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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深化回访教育,帮助干部放下包袱。一是建立常态化机制。制定《干部回访教育工作办法》,明确对作出容错认定结论的干部,在1年内开展不少于2次回访谈心。建立回访教育台账,详细记录回访时间、内容和干部思想动态变化情况。2023-2024年,累计开展回访教育68人次,实现应访尽访。二是创新教育方式。采取“一对一”谈心、集中座谈、实地走访等多种方式,了解干部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邀请心理专家为干部提供心理疏导服务,帮助其缓解压力、调整心态。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党性教育活动,引导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担当意识。三是强化结果运用。将回访教育情况作为干部考核评价和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对思想转变明显、工作表现突出的干部,及时给予肯定和鼓励;对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消极懈怠的干部,进行重点帮扶。近三年,通过回访教育帮助12名干部解决思想问题,推动工作取得新进展。

(二)强化实效评估,激励干部积极作为。一是完善评估体系。建立“综合评估+影响评估”双维度评估机制,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对干部进行全面考核,重点评估干部纠错整改情况和工作业绩提升情况。制定量化评估指标,明确各指标权重,确保评估结果客观公正。二是规范评估程序。成立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评估工作方案,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开展评估工作。通过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实地考察等方式,广泛听取干部群众意见。邀请服务对象、管理对象参与评估,增强评估工作的公信力。三是注重结果运用。对评估结果优秀的干部,在职务晋升、职称评定、评先评优等方面优先考虑;对评估结果不合格的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岗位调整。近三年,共有23名干部通过评估重新纳入正常选用范围,9名干部得到提拔晋升。

(三)全力撑腰鼓劲,营造良好干事氛围。一是明确责任界定。制定《干部履职尽责责任界定办法》,明确因上级决策失误、政策调整等客观原因导致工作失误的,干部个人不承担责任;对经集体决策程序决定的事项,在执行中出现偏差的,视情况予以容错。通过清晰界定责任,为干部担当作为消除顾虑。二是畅通申诉渠道。建立干部申诉工作机制,对干部对容错纠错决定不服的,及时受理申诉,组织重新调查核实。成立申诉复查委员会,确保申诉处理工作公平公正。2023-2024年,累计受理干部申诉5件,复查纠正2件。三是加强权益保护。建立干部澄清正名工作机制,对受到不实举报、诬告陷害的干部,及时进行调查核实,为其澄清正名。加大对诬告陷害行为的打击力度,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近三年,共为12名干部和4个党组织澄清正名,查处诬告陷害案件2起。

各位领导、同志们,XX市在容错纠错机制建设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中央要求和干部群众期待相比,仍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我们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认真学习借鉴兄弟地区的先进经验,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推动容错纠错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