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上半年工作情况总结

更新时间:2025-06 来源:网友投稿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污染防治,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一是深入推进蓝天保卫战。对全市**家重点涉气企业开展全面排查,建立问题清单,督促企业制定整改方案,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上半年,已完成**家企业的整改任务,共投入资金**万元,新增废气处理设施**套,升级改造废气处理设施**套。联合住建、城管等部门,加大对建筑工地、道路扬尘的监管力度。累计检查建筑工地**个次,下达整改通知**份,督促建筑工地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扬尘防控措施;加强道路清扫保洁,增加机械化清扫频次,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以上。开展机动车尾气排放专项整治行动,检查机动车检测机构**家次,查处违规检测行为**起;加大对老旧机动车的淘汰力度,上半年共淘汰老旧机动车**辆;推广新能源汽车,新增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辆。建立健全秸秆禁烧网格化监管体系,明确各级网格责任,加强巡查执法。通过无人机巡查、卫星遥感监测等手段,及时发现和处置秸秆焚烧火点。上半年,全市秸秆焚烧火点数同比下降**%。二是深入推进碧水保卫战。对全市**个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开展专项排查,完成了**个水源地的环境问题整改,设立了规范化的水源地标识牌和隔离防护设施,确保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上半年,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推进流域水污染防治项目建设,已完成**个项目的主体工程,累计投入资金**万元。加强对流域内工业企业、污水处理厂的监管,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上半年,流域水质总体良好,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比例为**%。持续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治理成果。定期开展黑臭水体水质监测和排查,防止黑臭水体反弹。目前,我市已基本消除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三是深入推进净土保卫战。开展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隐患排查整治,督促**家重点监管单位完成了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签订了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落实了土壤污染防治主体责任。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有机肥替代化肥、绿色防控等农业绿色生产技术,减少农业面源污染。上半年,全市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面积达到**万亩,化肥使用量同比减少**%;绿色防控技术推广面积达到**万亩,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行动,检查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家次,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起。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组织开展危险废物管理培训**次,培训人员**人次,提高了危险废物管理水平。

(二)加强环境监管执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一是加大执法力度。上半年,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人次,检查企业**家次,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份,罚款金额**万元。其中,适用《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查处案件**件,包括按日连续处罚案件**件、查封扣押案件**件、限产停产案件**件、移送行政拘留案件**件、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件。二是强化环境监管信息化建设。完善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全市**家重点排污单位全部安装了自动监控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加强对自动监控数据的分析和应用,及时发现和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上半年,通过自动监控数据查处环境违法案件**件。三是加强环境信访投诉处理。建立健全环境信访投诉处理机制,畅通投诉渠道,及时受理和处理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上半年,共接到环境信访投诉件**件,已办结**件,办结率为**%,群众满意度达到**%。

(三)推进生态保护与修复,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一是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成果核实工作,对生态保护红线内的人类活动进行全面排查,建立问题台账,分类制定整改措施。加强对生态保护红线的日常巡查和监管,严厉打击破坏生态保护红线的违法行为。二是推进矿山生态修复。实施矿山生态修复项目**个,治理矿山面积**公顷,投入资金**万元。通过矿山生态修复,有效改善了矿山生态环境,减少了水土流失和地质灾害隐患。三是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开展生物多样性调查监测,建立生物多样性数据库。加强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重点区域的生物多样性保护,严厉打击非法猎捕、交易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

(四)加强生态环境领域改革创新,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上半年,共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件,其中报告书**件、报告表**件,登记表备案**件。全面推行排污许可制度,完成了**家排污单位的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实现了排污许可全覆盖。二是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机制,加强与司法机关、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部门的沟通协调。上半年,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件,已完成赔偿**件,赔偿金额**万元。三是加强生态环境科技创新。积极推广应用先进的生态环境治理技术和设备,鼓励企业开展环保科技创新。支持**家企业与科研院校合作,开展环保科研项目**项,取得了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环保科研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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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工业污染源深度治理。推进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和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督促企业实施污染治理设施升级改造,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加大对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的管控力度,推进物料储存、输送、生产等环节的密闭化、专业化改造。加强扬尘污染综合管控。进一步强化建筑工地、道路扬尘监管,严格落实扬尘防控措施。加强城市道路清扫保洁,提高机械化清扫率和精细化保洁水平。加大对渣土运输车辆的监管力度,严厉查处渣土运输车辆遗撒、带泥上路等违法行为。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持续推进老旧机动车淘汰工作,加大对高排放机动车的监管力度。加强机动车尾气排放检测机构监管,严厉打击检测数据造假等违法行为。推广新能源汽车应用,加快充电桩、加氢站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进一步完善秸秆禁烧网格化监管体系,加大巡查执法力度,严厉查处秸秆焚烧行为。加强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研发和推广,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从源头上解决秸秆焚烧问题。

(二)加强环境监管执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加大执法力度。持续保持环境监管执法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执法检查力度,增加执法检查频次。加强对环境违法行为的联合惩戒,提高违法成本。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加强环境执法人员培训,提高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加大对环境执法装备的投入,更新和配备先进的执法装备,提高执法效率和执法质量。推进环境执法信息化建设,建立环境执法大数据平台,实现执法信息共享和执法流程信息化管理。强化环境监管执法协同联动。加强与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健全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形成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合力。加强与自然资源、住建、农业农村等部门的协同监管,共同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三)多渠道筹措生态环境治理资金。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申报各类生态环境治理项目,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支持。加大对生态环境领域专项资金的争取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大政府财政投入。各级政府要加大对生态环境治理的财政投入,将生态环境治理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确保资金足额到位。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优先保障生态环境重点项目建设。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完善社会资本参与生态环境治理的政策措施,创新投融资模式,拓宽投融资渠道。鼓励社会资本通过PPP、BOT等模式参与生态环境治理项目建设和运营。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治理项目收益回报机制,提高社会资本参与的积极性。

(四)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政策落实。严格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加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的应用,将其作为项目建设、产业布局、资源开发等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调整机制,及时更新调整相关内容。加强对“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三线一单”管控要求的行为。加强排污许可制度监管。强化排污许可事中事后监管,加大对排污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排污单位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要求排污。建立健全排污许可执法联动机制,加强对无证排污、超许可排污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加强对排污许可管理信息系统的应用和维护,提高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化水平。

(五)持续抓好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压实整改责任。进一步明确各级各部门在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中的责任,建立健全整改工作责任制。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加快整改进度。对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制定详细的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倒排工期,加快推进整改。加强对整改工作的跟踪调度和督促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