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心得体会:学深悟透条例,推进规范履职

更新时间:2025-06 来源:网友投稿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颁布实施,是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成果,是推进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的重要保障。作为纪检监察干部,我们肩负着协助处理市纪委市监委日常工作,协调市委巡察日常工作,分管办公室、组织部、案件监督管理室(追逃追赃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机关党委及台州市纪检监察技术保障中心等重要职责,必须深入学习贯彻《条例》,将其作为开展工作的重要遵循,切实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下面,我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谈几点体会,与大家共同交流。

一、深学细研,全面把握《条例》精髓要义

《条例》内容丰富、体系完备,全面系统规范了监察工作的各个方面。深入学习领会《条例》,是我们准确把握监察工作方向、精准履行职责的基础。我们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感,认真研读《条例》条文,深刻理解其精神实质和内涵要求。

(一)原原本本学,把握核心要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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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坚持人民至上,维护群众利益

“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打江山、守江山,守的是人民的心”。我们要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的理念,把维护群众利益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持续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聚焦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乡村振兴等领域,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加强对基层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推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让群众在正风肃纪反腐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三)深化标本兼治,提升治理效能

标本兼治是反腐败斗争的基本方针,也是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我们要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深化标本兼治。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形成强大震慑;加强制度建设,堵塞制度漏洞,扎紧制度笼子,规范权力运行;加强廉洁文化建设,强化思想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不想腐的自觉。通过深化标本兼治,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不断提升治理效能。

同志们,学习贯彻《条例》是一项长期而重要的任务。我们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深入学习领会《条例》精神实质,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履行职责,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以《条例》为指引,忠诚履职、担当作为,为推进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为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