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县城乡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情况调研报告

更新时间:2025-07 来源:网友投稿

加快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有效治理城乡生活污水,是贯彻落实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举措。近年来,根据省、市工作部署,XX自治县大力实施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城乡污水处理总规模达4.36万吨/天(其中县城3万吨,乡镇1.36万吨),全县实现了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但城乡污水处理设施日常运维管理方面仍存在较多短板和弱项。2024年5月以来,县人大环资委调研组对全县城乡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现状进行了实地调研,通过听取汇报、座谈交流、察看资料等形式,就城乡污水处理设施运维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和研讨,并为工作推进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全县城乡污水处理设施现状

(一)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情况

一是县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情况。目前,全县共建有县城污水处理厂2座,X污水处理厂(县城第一污水处理厂)建成于2010年,设计污水处理能力为1万吨/日,处理工艺为人工快渗(CRI),出水水质为一级B标,2018年经提标改造后,出水水质达一级A标。县城第二污水处理厂,建成于2017年,设计污水处理能力为2万吨/日,采用氧化沟处理工艺,出水水质为一级A标。二是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情况。全县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分3个批次建设,X镇、X镇污水处理厂于2017年与县城第二污水处理厂打捆建设,设计规模分别为3000吨/天、1000吨/天,出水水质为一级A标;X镇、X镇污水处理厂分别于2019年、2020年由乡镇自主建设,设计处理规模分别为1200吨/天、2000吨/天,出水水质为一级A标;其余12个乡镇污水处理厂(含X镇X片区)2021年由X集团筹资打捆建设,设计规模为200~1500吨/天,设计出水水质为一级B标,目前除蔚竹口乡污水处理厂因洪灾水毁未正式移交运行外,其余乡镇污水处理厂均已全部建成投运。

(二)城乡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情况

---此处隐藏4702字,下载后查看---

由住建局牵头,X公司与各乡镇强化工作衔接,对已纳入施工设计尚未完成管网建设的乡镇,再次开展排查,按“应接尽接”“应收尽收”要求抓紧整改,有效提高污水收集率。进一步加大乡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项目投入,对各乡镇部分区域管网还不完善且尚未纳入实施计划的,由住建局牵头组织X公司及乡镇开展调研,制定管网建设规划或推进计划,积极向上申报项目资金,分步推进实施,逐步提升乡镇管网覆盖率,提高污水处理厂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X镇、X镇污水处理厂尽快移交管理权限至X集团,各乡镇配套管网调查及建设过程中应加强协调合作,避免出现征地困难、漏接错接等问题。

(四)建立健全污水处理厂运维保障机制

一是强化运维经费保障。探索建立乡镇污水处理收费制度。按照“谁污染谁付费”“谁受益谁付费”的原则,由发改部门牵头研究制定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制度,通过组织听证,合理制定收费标准。根据工作实际,可选择2个乡镇开展试点,逐步探索稳定合理的收费模式,有效推进乡镇污水处理费征收,减轻财政负担。自来水用户,可采取污水处理费与自来水费一并收取的方式;使用自备井及原水的企业由水利部门牵头督促办理取水许可证,并在取X自行安装流量计,按流量计水量计征污水处理费。将污水处理费收入纳入财政预算,实行财政专户“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合理确定财政补贴方式。通过依法征收污水处理费和适当的财政补贴,制定并推进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各项政策严格落实。如税务部门要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城镇污水处理项目减免所得税,电力部门要对污水处理项目用电实行优惠电价等,保证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稳定运行。县财政加强对BOT、PPP项目协议“保底污水量”及污水处理费的支付方式研究,比如根据减排效益、污染物的削减量、污水处理率、达标率等指标确定运行的经费,防止盲目扩大建设规模。部分污水处理厂因大量清水进入,约定“保底污水量”大大增加了政府财政负担,导致政府为处理“清水”买单。

二是强化运维人员保障。由X公司统筹,聘请专业人员加强对乡镇污水处理厂运维人员的技能培训,尤其强化对设备维护保养及调试、药剂使用、应急处理等方面的培训,以及在线监测设施的运维管理,不断提高运维人员的管理经验及操作水平,打造一支具有专业知识技能的队伍,使污水处理厂运行达到理想效果,确保出水水质稳定达标排放。

三是强化运维制度保障。建立完善的运维管理制度,制定操作规程、安全规定、应急预案等,明确运维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同时,建立健全的绩效考核制度,对运维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激励他们提高运维质量。制定设备维护保养计划和标准,定期对设备进行巡检和维护,及时发现和处理设备的故障和问题,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建立设备维护记录和档案,及时对设备进行维修和更换。建立科学的运维检测体系,对污水处理工艺的各项指标进行准确、及时的监测,及时发现问题和异常,采取有效应对措施,防止发生污染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