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市长在全市不动产登记难专项整治工作会上的讲话

更新时间:2025-07 来源:网友投稿

同志们:今天,我们召开全市不动产登记难专项整治工作会,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部署要求,聚焦不动产登记难这一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动员全市上下以更大的决心、更实的举措、更严的作风,全力攻坚化解历史遗留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为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站位,深刻认识不动产登记难专项整治工作的重大意义

不动产登记事关群众切身利益,是保障群众合法财产权的重要制度安排。近年来,我市通过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等举措,不动产登记服务效能显著提升,但受历史遗留问题、政策衔接不畅、部门协同不足等因素影响,登记难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成为群众办事的堵点痛点。

(一)开展专项整治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必然要求。总书记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的重要论述深刻揭示了党的执政根基所在。不动产登记作为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事项,登记难问题表面是行政效率问题,实则折射出群众权益保障的深层次矛盾。当前,部分房地产项目因开发商资金链断裂、违规超建、税费拖欠等历史遗留问题,导致购房群众多年无法取得产权证书,由此衍生出一系列民生困境,适龄儿童因无房产证明面临入学受阻,家庭因无法办理抵押贷款错失发展机遇,二手房交易市场因产权不明陷入僵局,更有甚者引发群体性信访事件。这些问题的长期存在,不仅损害了群众合法权益,更侵蚀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开展专项整治就是要以问题为导向,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通过建立证缴分离容缺受理等创新机制,打破部门壁垒,破解制度性障碍,真正把群众反映的问题清单转化为政府履职的责任清单,让群众在每一本不动产权证书的办理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温度。

(二)开展专项整治是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作为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体系的核心指标,不动产登记效率直接反映区域经济发展活力。在我市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关键阶段,历史遗留的登记难问题已成为阻碍要素流动的隐形壁垒。据统计,全市因产权瑕疵导致的闲置房产超百万平方米,既造成社会资源浪费,又抑制了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企业因资产权属不清导致融资受限的案例频发,严重制约产业转型升级;部分商业综合体因产权纠纷陷入运营困境,影响城市商业生态。通过专项整治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分类处置的工作机制,不仅能够盘活存量资产、释放消费潜力,更能完善产权保护制度,增强市场主体投资信心。特别是通过推行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深化多测合一改革等举措,将显著提升行政服务效能,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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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难专项整治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压实各方责任,形成工作合力。

(一)属地责任落实是解决不动产登记难题的基础保障。各县市区政府作为本行政区域内不动产登记问题整治的责任主体,必须构建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格局。政府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三个亲自要求,亲自研究制定本地区专项整治方案,亲自部署重点任务分解,亲自督办疑难复杂案件。特别是要建立一把手包案制度,对群众反映强烈、历史遗留问题突出的重点项目,实行区县领导包案负责制,组建由自然资源、住建、税务等部门参与的专项工作组,采取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推进机制。通过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整改时限和验收标准,确保每个问题项目都有责任主体、有解决方案、有完成时限。对涉及多部门的交叉性问题,属地政府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会商研判,避免出现责任真空。

(二)部门协同联动是突破问题瓶颈的关键环节。自然资源部门作为专项整治的牵头单位,既要做好全市面上工作的统筹协调,又要具体负责用地审批、权籍调查等核心业务指导,建立日调度、周通报、月考评的工作机制。住建部门需重点攻克规划核实与消防验收两大技术关卡,对符合技术规范的项目实行容缺受理,对存在瑕疵的项目推行整改承诺制。税务部门要精准执行证缴分离政策,在依法追缴历史欠税的同时,为符合条件的业主开通契税减免绿色通道。人民法院应当建立涉不动产登记案件专项审判机制,对房屋确权、合同纠纷等案件实行快立快审快执,探索建立不动产登记、司法协作信息共享平台。公安部门要加大对虚假材料、恶意欺诈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司法行政部门要提供法律咨询和公证服务,形成多部门协同发力的综合治理体系。

(三)企业责任追究是规范市场秩序的重要手段。房地产开发企业作为不动产登记问题的源头责任主体,必须依法履行办证义务。对存在违规行为的开发企业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对配合整改的企业,可采取暂缓缴纳配套费、分期办理手续等柔性措施;对消极应付的企业,采取暂停预售许可、冻结监管账户等惩戒措施;对恶意逃避责任的企业,不仅要列入房地产开发失信黑名单,实施土地竞买资格限制、融资信贷约束等联合惩戒,还要依法追缴违法所得。涉嫌合同诈骗、挪用资金等刑事犯罪的,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引导取证,法院依法从快审理。同时建立红黑榜公示制度,通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定期曝光典型案例,形成失信受惩、守信受益的市场导向。对已破产或注销的问题企业,探索适用府院联动机制,通过司法重整、资产清算等方式优先解决业主办证问题。

同志们,不动产登记难专项整治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举措,全力打好这场攻坚战。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