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研讨会深入学习《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具有极为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该《条例》是规范党政机关行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制度保障,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内在要求,更是新时代新征程上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我们肩负着示范引领、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的重大职责,必须深刻理解《条例》的精神实质,精准把握其各项规定,并将其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去,以实际行动彰显对党和人民的忠诚担当。
一、深刻领会《条例》要义,筑牢思想认识之基
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是中国GCD一以贯之的优良传统和政治本色。从延安时期的“与人民同甘共苦”到改革开放初期的“勤俭建国”,再到新时代对“过紧日子”的强调,节约始终是党性修养的重要体现,是检验干部作风的经验交流。当前,面对复杂严峻的国内外形势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贯彻落实《条例》显得尤为迫切和关键。
(一)承续优良传统,赓续勤俭作风
中华民族素有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而中国GCD更是这一美德的忠实实践者和弘扬者。回顾党的百年奋斗历程,无论是革命战争年代的艰苦卓绝,还是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的白手起家,抑或改革开放以来的创新发展,勤俭节约始终是凝聚党心民心、攻坚克难的强大精神力量。毛泽东同志提出的“节约每一个铜板为着战争和革命事业”的号召,邓小平同志强调的“提倡勤俭建国,反对铺张浪费”,以及党的十八大以来总书记反复强调的“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都深刻诠释了勤俭节约的重大意义。新修订的《条例》继承和发展了这一光荣传统,将其制度化、法治化,为新时代新征程上党政机关践行勤俭作风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我们必须从历史传承红色基因的高度,深刻认识到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政治属性和时代价值,将其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永葆GCD人艰苦奋斗的政治本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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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
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和浪费。要确保《条例》的刚性约束作用,必须强化监督检查,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一是建立常态化监督机制,纪检监察机关、审计部门要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作为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定期开展专项检查、随机抽查和明察暗访。二是畅通群众监督渠道,鼓励和支持社会各界对党政机关的浪费行为进行举报和监督。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要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特别是对顶风违纪、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影响的,要坚决予以查处,依纪依法实施处罚,决不姑息迁就。四是强化责任追究,对因管理不力、失职渎职导致浪费行为发生的,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还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做到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形成强大震慑效应。五是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实行限时办结,确保整改到位,防止问题反弹。
(四)深化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
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全员参与、久久为功。要通过深入细致地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全体党员干部的节约意识和责任意识。一是将《条例》学习纳入各级党组织理论学习的必修内容,通过专题研讨、辅导讲座、案例剖析等多种形式,确保全体党员干部学深悟透。二是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广泛宣传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重大意义、政策规定和典型案例,弘扬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和时代新风。三是开展形式多样的实践活动,引导干部职工从身边小事做起,养成节约习惯,形成人人讲节约、事事重节约的良好氛围。四是树立先进典型,发挥榜样引领作用,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和感召广大干部职工,共同营造勤俭节约的浓厚氛围。
同志们,《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深入贯彻落实,是新时代加强党的建设和国家治理的重要内容。我们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将《条例》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以实际行动践行勤俭节约,以过硬作风取信于民,以高标准高质量的工作成效,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