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为指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近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严格落实责任,推行文明祭祀、低碳祭祀,改善和提升街道文明程度,营造干净、整洁、有序、文明的生产生活环境,持续提升街道形象。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中元节”文明祭祀工作落到实处,特成立**街道2022年“中元节”期间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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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责:负责对“中元节”文明祭祀活动中全体成员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八)后勤保障组
组 长:
成 员:
职 责:负责人员接送、物资运输、集中焚烧点值守人员用餐、饮用水及其他工作。村(居)值守人员用餐由各村(居)自行安排。
三、工作目标
按照“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疏堵并举、标本兼治”的原则,坚持街道办牵头、部门联动、群众参与,充分发挥村(居)作用,通过强化宣传教育、加强引导规劝、严格监督管理,达到既尊重民间习俗,又遵从文明祭祀新风,还保护辖区生态环境的工作目标。
四、治理时段、区域及内容
(一)活动时间
2022年8月10日至8月12日,为“中元节”文明祭祀活动时间段。
(二)划定集中焚烧点
2022年“中元节”期间,根据《2022年**区中元节期间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工作方案》要求,划定**街道办**为“中元节”祭祀集中焚烧点。需要开展“中元节”祭祀焚烧活动的村(居)可到已划定的集中焚烧点进行祭祀焚烧。
(三)划定禁燃区
划定禁燃区为**社区、**社区,具体界线如下:
**至**、**与**大道交叉处、**至**、**森林公园周边、**一直到**处皆为中元节禁燃区。
(四)活动内容和范围
1.严禁占用城市道路、广场、公园、车站等公共场所和公共绿地摆摊设定经营销售烟花爆竹及香蜡、纸钱、冥币等祭祀物品经营行为。
2.严禁在**辖区禁燃区域内焚烧香蜡、纸钱、冥币、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漂放河灯等行为。
3.采取传统方式焚烧香蜡、纸钱、冥币等祭祀品开展祭祀活动的,可在已划定的集中焚烧点进行,不得损害农作物及地表植被,待焚烧的祭祀物品灰烬火熄后自觉清除残留物。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规范“中元节”期间文明祭祀是防治生态环境污染、预防森林防火、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举措,各部门、各村(居)要高度重视,责任落实到人,确保有关工作强力有序推进。
(二)密切配合,上下联动。各部门、各村(居)要按照责任分工,切实履职尽责,主动抓好落实,加强协调配合,及时沟通信息,形成上下联动机制。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村(居)要及时张贴《关于规范“中元节”(七月半)期间祭祀行为有关事项的通告》,劝导辖区居民破除陈规陋习,树立文明祭祀新风。
(四)听从指挥,严格值守。所有值守人员“中元节”(8月10日-8月12日)期间每天中午12点准时到达各村(居),由组长召集各组人员及时进行值守点具体安排,所有人员统一着丛林迷彩服,带执勤袖标,一切行动听指挥,值守结束时间以通知为准。未抽中人员在各自办公室做好值班值守工作,党政办留守人员负责期间值班工作,街道办当天值守结束后由当天值班人员继续值班。各村(居)支书、主任统筹安排好村(居)值班。督查组将对“中元节”工作情况及值班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对不按时到岗、工作不力的将严格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