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篇)察院学习《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论述摘编》研讨发言材料汇编

更新时间:2025-04 来源:网友投稿

学习《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论述摘编》研讨发言材料(1)

一是加强党的作风建设,根本是要持之以恒加强党性修养。要以全党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为契机,把党性修养与作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以党性的尺子来衡量工作得失、把握行为尺度,以我们基层一线检察工作的实践历练加强优良作风养成,让党性在实干实绩中不断升华,推动党的作风持续向好。要从严执行“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第一议题”等制度规范,强化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实践运用效能,在政治体检中增强防腐拒变能力,切实构筑防微杜渐的作风堤坝。

二是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要落脚到检察工作能力的提升,坚决做到“业务过硬”。要坚持“打铁先得自身硬”,着力提升法律政策运用能力和专业水平,与时俱进更新监督理念,推陈出新监督方式,不断完善监督机制。要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准确把握“三个善于”的深刻内涵和实践要求,以“顺新顺益·顺心顺意”院建设为牵总,全面履行检察职能,以“一揽子举措”融入x区港产城融合发展大局,充分发挥刑事检察职能,立足“第一国门”服务“两区建设”,保障妇女、未成年人、劳动者等特殊群体合法权益,积极落实我院《涉外检察工作方案》具体举措,将“涉未”和“涉外”高度结合,服务更高水平的对外开放,服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是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要着力培育新时代检察队伍。要坚持分类指导,突出抓好新提拔干部、年轻干部、关键岗位干部学习教育,将检察职业道德建设融入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广大检察人员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坚决守好“廉洁关”,不触“红线”,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保持为民务实清廉的政治本色。要坚持纵深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完善准确执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和“三个规定”,在抓好“八小时之内”的同时,更要强化干警“八小时以外”的管理,以更优良作风持续推进总书记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凝聚奋进前行和推进全院高质量发展的力量。

学习《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论述摘编》研讨发言材料(2)

---此处隐藏5756字,下载后查看---

三是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矛盾纠纷法治化实质性化解。总书记指出:“把握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带头走好群众路线,把心系群众、情系百姓体现到履职尽责全过程各方面,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合理诉求,切实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难事办妥。”在工作中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妥善化解民事行政检察环节的矛盾纠纷。牢固树立“如我在诉”的理念,做到案件审查中、结案后分别听取当事人意见的“两必谈”,加大不支持监督申请案件的听证和释法说理力度,进一步畅通办案过程中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有效预防和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严防极端案件发生,努力做到定分止争、案结事了人和,为法治x、平安x和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学习《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论述摘编》研讨发言材料(6)

一、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是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在哲学价值、历史价值、现实价值上的集中体现。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始终是我们党立于不败之地的根基。牢牢把握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是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在哲学价值、历史价值、现实价值方面的集中体现。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是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与人民主体性的理论根基。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认为,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社会变革的决定性力量。中国GCD将这一理论与中国实际相结合,提出“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赋予唯物史观以鲜明的实践品格,也直接体现了唯物史观中“人民主体性”的哲学立场。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本质上是对“人民是历史发展动力”这一真理的实践回应。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是中国革命与建设的成功密码。回望党的历史,中国GCD一路走来始终保持着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与人民群众休戚与共。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是新时代治国理政的实践基石。当前,世界百年变局加速演进,党面临“脱离群众”的危险更加复杂隐蔽;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如同无形的墙,可能割裂党与群众的血肉联系,增加党的执政风险。这些潜在的风险与挑战要求我们要践行为民初心,以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核心加强党的作风建设。

二、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就要在与人民群众同疾苦中厚植人民情怀。中国GCD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也在人民,党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要守住人民的心,就要始终站稳人民立场,把人民群众放在心中最高位置,与人民群众休戚与共、生死相依;就要从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性,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的立场不能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能忘;就要不断增强对人民群众的感情,真正把自己当作群众中的一员,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时时刻刻同人民站在一起,想在一起,干在一起。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难,努力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奋斗目标变为现实。

三、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就要在检察履职中走好人民至上的践行之路。人民检察为人民,人民性是检察机关的本质属性,人民至上是新时代检察工作永恒的价值追求。一是要坚持司法为民立场,以“如我在诉”的同理心研判群众情感,了解群众诉求。司法案件类型复杂多样,基层司法工作往往直面社会矛盾。要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多学会换位思考,多站在当事人的角度思考问题。要深入分析、研判案件背后折射出的公众对社会深层次的结构性问题的情绪、观点,避免陷入就案办案、机械办案的窠臼。二是要始终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作为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源自“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并以其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检察机关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严格依法履职,坚决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三是要将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及风险预防的观念贯穿履职办案始终。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检察办案全过程、各环节推动矛盾纠纷法治化实质性化解。要摒弃“一诉了之”的办案思维定式,坚持多元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努力做到既解“法结”又解“心结”,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