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存在的问题
(一)带头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维护党的团结统一方面。一是理论学习不深入,政治站位待提升。在学习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方面,虽然积极参加了各类学习活动,但对理论的深层次内涵理解不够透彻。特别是在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时,未能全面、深入地领会其在新时代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的根本引领意义。在向全局干部职工解读和传达时,存在内容不够深入、阐释不够精准的情况。例如,在全局组织的“第一议题”学习中,部分党委会议缺乏具体的贯彻落实措施,导致学习效果打折扣。据统计,2024年度全局组织的“第一议题”学习活动中,有3次未能达到预期的学习深度和广度。二是政治敏锐不突出,风险防控需强化。在维护党的团结统一方面,政治敏锐性有待提升。面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未能及时察觉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防范和化解。特别是在税收征管数字化转型过程中,对可能出现的政治风险、廉政风险和技术风险缺乏足够的前瞻性和预判性。例如,在推进电子税务局建设过程中,对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的重视程度不够,导致部分敏感信息存在泄露风险。据技术部门统计,2024年度共发现数据安全漏洞5起,其中3起与个人信息保护相关。三是决策执行不到位,落实成效打折扣。在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上级党组织工作要求时,存在执行不力、落实效果打折扣的问题。例如,在推进减税降费政策落实过程中,部分基层单位未能严格按照政策要求执行,导致部分纳税人应享未享政策红利。据统计,2024年度全市共有32户纳税人因政策执行不到位未能享受到增值税加计抵减优惠,涉及金额共计260余万元。此外,在推进“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过程中,部分服务措施未能及时落地见效,影响了纳税人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带头增强党性、严守纪律、砥砺作风方面。一是党性修养不足,理想信念需坚定。在党性修养方面,存在理想信念不够坚定、党性锻炼不够经常的问题。面对复杂多变的税收工作环境和日益繁重的税收工作任务,部分党员干部出现了精神懈怠、意志消沉的现象。例如,在参与“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活动时,部分党员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存在应付了事的情况。据组织部门统计,2024年度全局共有5名党员因无故缺席主题党日活动而受到批评教育。二是纪律意识淡薄,规矩意识需强化。在严守纪律方面,存在纪律意识淡薄、规矩意识不强的问题。部分党员干部对党的纪律规矩缺乏敬畏之心,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行为。例如,在公务接待、公车使用等方面存在超标准、超范围的情况。据纪检监察部门统计,2024年度全局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4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人。三是工作作风不实,服务意识待提升。在砥砺作风方面,存在工作作风不实、服务意识不强的问题。部分党员干部在工作中缺乏求真务实的精神和扎实苦干的作风,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现象。例如,在推进税收征管改革过程中,部分基层单位存在重形式轻内容、重过程轻结果的问题,导致改革成效不明显。同时,在服务纳税人缴费人方面,部分工作人员缺乏主动服务意识和服务热情,存在服务态度冷漠、解答问题不耐烦的情况。据纳税人满意度调查结果显示,2024年度全市纳税人满意度得分为86.5分,较上一年度下降了1.5个百分点。
(三)带头在遵规守纪、清正廉洁前提下勇于担责、敢于创新方面。一是担当精神不足,责任意识需增强。在勇于担责方面,存在担当精神不足、责任意识不强的问题。部分党员干部面对困难和挑战时缺乏迎难而上的勇气和决心,存在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的现象。例如,在推进税收征管数字化转型过程中,部分基层单位因担心出现风险和问题而不敢大胆尝试和创新,导致改革进度缓慢。据统计,2024年度全市共有6个基层单位因推进改革不力而受到上级部门的通报批评。二是创新意识不强,工作思路待拓宽。在敢于创新方面,存在创新意识不强、工作思路不宽的问题。部分党员干部在工作中缺乏创新思维和开拓精神,习惯于按部就班、墨守成规。例如,在优化纳税服务方面,部分基层单位缺乏主动创新意识和探索精神,未能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升服务质效。据统计,2024年度全市共有4个基层单位因纳税服务创新不足而受到纳税人的投诉和批评。三是廉洁自律不严,风险防控需加强。在遵规守纪、清正廉洁方面,存在廉洁自律不严、风险防控不到位的问题。部分党员干部对廉洁从税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存在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例如,在参与税收执法过程中,部分工作人员未能严格遵守税收法律法规和廉政纪律规定,存在违规执法、以权谋私的行为。据纪检监察部门统计,2024年度全局共查处税收执法领域违纪违法问题3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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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下步整改措施
(一)带头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维护党的团结统一方面的整改措施。一是深化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制定全面的理论学习规划,将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进行深入学习和领会。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开展研讨交流等形式加强理论学习成果的转化和运用。同时,加强对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学习和宣传,确保全局干部职工能够全面、深入地领会其在新时代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的根本引领意义。每月至少组织一次专题学习会;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研讨交流活动;每年至少举办一次专题培训班。同时,将理论学习成果纳入干部考核评价体系中,确保理论学习取得实效。二是增强政治敏锐性,加强风险防控。建立健全政治敏锐性和风险防控机制,加强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监测和预警。通过定期分析研判政治形势和税收工作动态,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同时,加强对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的重视程度,确保税收征管数字化转型过程中的信息安全和纳税人权益保护。成立政治敏锐性和风险防控领导小组;建立定期分析研判机制;加强对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的培训和宣传。同时,将风险防控纳入绩效考核体系中,确保风险防控工作取得实效。三是强化执行力建设,确保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加强对上级党组织工作要求和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力度,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得到有效执行和落实。通过建立专门台账和开展“回头看”等方式加强对工作进展情况的跟踪和督促。同时,加强对基层单位的指导和督促力度,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在基层得到有效执行和落实。建立专门台账记录工作进展情况;定期开展“回头看”活动;加强对基层单位的指导和督促力度。同时,将工作落实情况纳入绩效考核体系中,确保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二)带头增强党性、严守纪律、砥砺作风方面的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通过加强党性教育和思想洗礼等方式提高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和理想信念水平。通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组织红色教育等方式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思想引导和政治引领。同时,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关心关爱和激励约束力度,确保党员干部始终保持高昂的斗志和饱满的热情投入到工作中去。每月至少组织一次主题党日活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红色教育活动;建立健全关心关爱和激励约束机制。同时,将党性修养和理想信念纳入干部考核评价体系中,确保党性修养和理想信念得到持续提升。二是严守纪律规矩,强化规矩意识。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纪律教育和规矩意识培养力度,确保党员干部始终严格遵守党的纪律规矩和国家法律法规。通过开展专题培训班、开展警示教育等方式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纪律教育和规矩意识培养力度。同时,加强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和震慑效果,确保党员干部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和坚定的立场。每年至少举办一次纪律教育专题培训班;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警示教育活动;加强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和震慑效果。同时,将纪律规矩意识纳入干部考核评价体系中,确保纪律规矩意识得到持续提升。三是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意识。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工作作风建设和服务意识培养力度,确保党员干部始终保持求真务实的精神和扎实苦干的作风。通过开展专题培训班、开展服务竞赛等方式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工作作风建设和服务意识培养力度。同时,加强对基层单位和纳税人的关注和回应力度,确保党员干部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服务理念。每年至少举办一次工作作风建设专题培训班;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服务竞赛活动;加强对基层单位和纳税人的关注和回应力度。同时,将工作作风和服务意识纳入干部考核评价体系中,确保工作作风和服务意识得到持续提升。
(三)带头在遵规守纪、清正廉洁前提下勇于担责、敢于创新方面的整改措施。一是增强担当精神,强化责任意识。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担当精神和责任意识培养力度,确保党员干部始终勇于担责、敢于创新。通过开展专题培训班、开展责任担当主题活动等方式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担当精神和责任意识培养力度。同时,加强对基层单位的指导和督促力度,确保党员干部始终将责任和使命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每年至少举办一次担当精神专题培训班;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责任担当主题活动;加强对基层单位的指导和督促力度。同时,将担当精神和责任意识纳入干部考核评价体系中,确保担当精神和责任意识得到持续提升。二是激发创新意识,拓宽工作思路。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创新意识和工作思路培养力度,确保党员干部始终勇于探索、敢于创新。通过开展专题培训班、开展创新竞赛活动等方式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创新意识和工作思路培养力度。同时,加强对新技术、新方法和新理念的学习和掌握力度,确保党员干部始终走在时代前列、引领发展潮流。每年至少举办一次创新意识专题培训班;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创新竞赛活动;加强对新技术、新方法和新理念的学习和掌握力度。同时,将创新意识和工作思路纳入干部考核评价体系中,确保创新意识和工作思路得到持续提升。三是加强廉洁自律,筑牢风险防线。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培养力度,确保党员干部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和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通过开展专题培训班、开展廉洁教育等方式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培养力度。同时,加强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和震慑效果,确保党员干部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和坚定的立场。每年至少举办一次廉洁自律专题培训班;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廉洁教育活动;加强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和震慑效果。同时,将廉洁自律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纳入干部考核评价体系中,确保廉洁自律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得到持续提升。
(四)带头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方面的整改措施。一是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压力传导。加强对基层单位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落实力度和压力传导力度,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得到有效推进和落实。通过建立健全责任清单和考核机制等方式加强对基层单位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落实力度和压力传导力度。同时,加强对基层单位党组织的指导和督促力度,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取得实效。建立健全责任清单和考核机制;加强对基层单位党组织的指导和督促力度;定期开展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检查和评估活动。同时,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纳入绩效考核体系中,确保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得到全面落实。二是履行监督责任,提升监督效能。加强对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责任履行力度和监督效能提升力度,确保基层单位得到全面、深入的监督和检查。通过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和完善监督方式等手段加强对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责任履行力度和监督效能提升力度。同时,加强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和震慑效果,确保基层单位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和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和完善监督方式;加强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和震慑效果;定期开展纪检监察机构工作检查和评估活动。同时,将监督责任履行情况和监督效能提升情况纳入绩效考核体系中,确保监督责任得到全面落实和监督效能得到持续提升。三是完善制度建设,健全长效机制。加强对基层单位制度建设和长效机制完善力度,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得到长期、稳定的推进和落实。通过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等手段加强对基层单位制度建设和长效机制完善力度。同时,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力度,确保各项制度规定得到有效执行和落实。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力度;定期开展制度建设工作和长效机制完善情况检查和评估活动。同时,将制度建设和长效机制完善情况纳入绩效考核体系中,确保制度建设和长效机制得到全面落实和持续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