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改进和完善专业技术资格推荐晋升和岗位聘任工作,根据省、市、区人社部门有关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资格晋升及岗位竞聘上岗的规定要求,结合本局实际,特制订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贯彻以人为本和人人成才的科学人才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和按岗聘用、竞聘上岗的原则,注重工作实绩与能力,不让“老实人”吃亏,不让“真干活”的同志吃亏。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必须以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为基础,按照上级人事部门核准的岗位设置总量、类别、等级及其数量组织实施。
二、适用范围
所有在编在岗人员在专业技术资格晋升和岗位聘任时,适用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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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在上个聘期内(三年),其中有一年请假时间累计超2个月的(事假),原则上不再聘任同一级别专业技术职称,按降级聘任其技术职称(以不影响其他人员岗位聘任为原则),请假时间累计超过一年(12个月)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6.本办法中的请假时间含病假(重大疾病除外)和事假,不含年休假、工伤假和国家规定的婚丧假、产假等。
六、其他事项
1.专业技术资格推荐晋升和岗位聘任由滨州市XX局专业技术资格推荐晋升和岗位聘任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行公开操作,有关文件、办法及结果在系统内公示,由局党组在推荐人选中集体研究确定后上报,其中科级干部(含非实职)职称聘任一律不再予以研究。
2.本办法自2024年10月20日起执行,如遇上级政策变化,可作适当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