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优化稳就业工作,保持就业局势稳定
一是精准施策保就业。截至目前,我县就业主要指标按时序完成。促进城镇新增就业下达任务2100人,我县已完成2102人,完成本年度目标任务的100.1%;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下达任务1000人,我县已完成1108人,完成本年度目标任务的110.8%;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下达任务170人,我县已完成170人,完成本年度目标任务的100%;促进创业下达任务400人,我县已完成404人,完成本年度目标任务的101%。二是多措并举稳就业。通过积极开展南粤春暖“稳岗留工”等专场招聘行动、持续跟踪企业招工情况和劳动力市场供求变化、组织开展企业用工返岗和劳动者求职大走访大排查等行动,全力优化就业服务,激活市场活力。截至目前线上线下共举办招聘会18场,招聘企业502家次,提供岗位14040个。三是拓宽空间扩就业。进一步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作用,大力推进创业担保贷款,支持自主创业。今年以来,发放创业担保贷款8笔共XX万元,其中小微企业2笔XX万元,个人6笔共XX万元。四是聚焦重点促就业。紧盯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就业群体,鼓励企业开发更多更优质的就业岗位、见习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增强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今年以来,共认定就业见习基地10个,开发就业见习岗位210个,完成下达任务开发250个的84%;已收到安置材料备案的见习生87人,完成下达任务安置65人的133%,发放就业见习补贴XX万元。已服务2024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873人,联系服务率100%。
(二)纵深推进三项工程,有效提升全民技能水平
大力开展“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三项工程培训。2024年,开展补贴性培训任务3000人次,已完成3080人次,完成目标任务的102.6%。一是深入实施“南粤家政”工程。围绕母婴、居家、养老、医护等四大重点项目,开展家政服务职业技能培训,扩大家政人才有效供给,共开展“南粤家政”培训1400人次,已完成2019人次,完成目标任务的144.2%。二是高质量实施“粤菜师傅”工程。目标开展培训任务225人次,已完成50人次,完成目标任务的22.2%。三是积极引导和支持农民工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开展“农村电商”培训482人次,完成目标任务数150人次的321%。四是积极推动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2024年全县新增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等级证书任务1200人次,已完成722人次,完成目标任务的61%。其中高级工等级完成197人次,中级工等级完成242人次,初级工等级完成218人次。技师及以上等级任务20人次,已完成24人次,完成目标计划的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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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继续落实“稳就业十六条”,做好政策衔接工作。按照省厅、市局文件及时调整稳就业政策,做好新政策宣传工作,提高企业和群众对政策措施的知晓度,积极为企业和群众解释新政策,让企业和个人更快更广泛享受政策红利。二是继续推进创业担保贷款发放。继续跟进相关工作,指导银行做好创业担保贷款网办录入,继续督促县邮储银行做好创业担保贷款发放工作,发动有资质的企业客户申请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
(二)多措并举,推进职业技能培训高质量发展
一是继续积极开展补贴性技能培训。充分利用我县南粤家政示范基地资源,联合商务、民政、卫健等部门,开展各类技能提升培训。截至12月底,全县已开展补贴性技能培训3215人次,其中,共开展“南粤家政”培训2005人次,“粤菜师傅”培训50人次,“农村电商”培训482人次,其他补贴性技能培训678人次。二是全力推进技能人才等级评价工作。积极到企业送政策、送服务,深入企业进行技能人才需求、培养培训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等工作的调研,支持各类企业自主开展技能人才评价工作,扩大社会培训评价机构评价规模,2024年共新增发放职业技能等级证书722人次,发放专项能力证书46人次;同时,鼓励和支持县内培训机构增加培训工种、提高培训层次,拓宽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工种的覆盖面,共新增培训工种5个、提升培训层次工种2个,目前已完成审批流程。
(三)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为重点,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一是及时为符合条件的特殊群体参保和协助60周岁以上老人申领待遇,做到16-59周岁特殊群体100%参保缴费,60周岁以上特殊群体100%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增加贫困家庭收入,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二是根据粤府办〔2021〕22号、阳府办〔2021〕11号要求,严格执行征地社保费计提标准,在项目获批后尽快完成资金分配参保工作,避免产生新的历史遗留问题。三是加强政策宣传。通过深入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开展政策宣传,与企业负责人、职工开展座谈,讲解工伤保险政策法规,使用人单位充分认识到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促进用人单位依法主动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四是加强依法征缴。一方面社保稽核部门定期、不定期开展工伤保险征缴稽核,规范用人单位社会保险参保行为;另一方面加强与劳动保障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协调配合,形成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加大劳动保障执法力度,对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等方面的问题,要求限期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