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创新统筹科技创新、理论创新、制度创新、文化创新等各方面创新,融合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业态创新、社会创新等各领域创新,是生产力、生产关系、社会关系的全要素、全系统、全方位变革,呈现出创新范围的全域性、创新层级的贯通性、创新主体的全员性、创新内容的全面性、创新活动的协同性、创新体系的包容性等特征。我们要深刻认识创新发展的重大意义,以科技体制改革为动力推动全面创新,把全面创新的核心地位贯穿到现代化建设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
科技立则民族立,科技强则国家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构建支持全面创新体制机制”,“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这充分体现了以总书记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创新本质和规律的深刻洞察,充分体现了以改革驱动创新、以创新引领发展的基本方向。中国式现代化关键在科技现代化,全面创新的根本目的是以科技创新为核心动力,实现高质量发展、保障高水平安全。我们要以科技体制改革为牵引,加快教育、科技、人才三大领域一体改革,驱动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为中国式现代化注入源源不断的创新动能。
对全面创新理论内涵的再认识
当今世界,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经济社会发展越来越依赖于科技、制度、文化等领域的创新,国际竞争优势越来越集中体现在科技创新能力上。我国正处于建设科技强国,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是新时期实现创新驱动发展的战略先导和根本支撑,具有鲜明的时代性、引领性和前瞻性。
“全面创新”概念内涵历经了从微观到宏观的视角转变,从管理需要到政策表述的功能转变,从提高生产力到统筹生产力、生产关系、社会关系的观念转变。在学术界,从企业创新管理的微观视角出发,我国学者率先提出了全面创新的微观概念,即企业不仅需要科学技术的创新,还需要其它类型创新与之相配合,如战略创新、组织创新、市场创新、模式创新等,通过全类型创新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2014年8月,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上强调:“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就是要推动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首次在文件中阐述全面创新。2015年10月,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坚持创新发展,必须把创新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不断推进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文化创新等各方面创新”,进一步拓展了全面创新的内容构成。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深化科技评价改革,加大多元化科技投入,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形成支持全面创新的基础制度”。全面创新作为政策概念,已被广泛用于我国政策文件中,成为加快完善国家创新体系和治理结构的内在要求、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必由之路、有力支撑高质量发展的题中之义。
随着科技快速发展,全面创新的内涵研究需要进一步拓展深化,既要突破原有局限于微观的理解,又要注重背后的生产关系逻辑,特别是与生产关系有关的制度创新、理论创新,从而形成宏中微相统一的理论基础,更好厘清全面创新基础制度背后的逻辑机理。全面创新统筹科技创新、理论创新、制度创新、文化创新等各方面创新,融合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业态创新、社会创新等各领域创新,形成以理论创新为基石、以制度创新为动力、以科技创新为核心、以文化创新为支撑的创新驱动发展模式。全面创新是生产力、生产关系、社会关系的全要素、全系统、全方位变革,呈现出创新范围的全域性、创新层级的贯通性、创新主体的全员性、创新内容的全面性、创新活动的协同性、创新体系的包容性等特征,实现了宏中微观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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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创新是全面创新的核心。科技作为第一生产力,必然最先引发生产关系的变革。在新的历史时期,改革必须树立全局观念和系统思维,充分发挥科技体制改革对各领域改革的重要作用,从支持全面创新的各方面、全领域、全链条谋划推进,破立并举、先立后破,以产业创新为重点,以企业创新为抓手,促进各类创新有机结合,推进生产力、生产关系的全要素、全方位变革,构建中国独特的战略优势、能力优势和制度优势,并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转化为创新优势,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战略支撑。
加强对重大科技创新任务、力量、资源的统筹。全面创新的关键内核是不断催生高质量科技供给,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和实力。我们需要锚定科技强国建设目标,加强对重大任务、科研力量、资源平台、政策措施等的统筹。首先,健全新型举国体制。在组织实施体系上,统筹强化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动科技创新力量、要素配置、人才队伍体系化、建制化、协同化。在重点产业链上,要健全强化集成电路、工业母机、医疗装备等发展体制机制,全链条推进技术攻关、成果应用。在政策支持上,要推动科技政策从各管一段向构建高效协同的政策体系转变,针对新型举国体制、战略博弈必争领域强化精准政策支持。其次,加强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建设。完善国家实验室体系,优化国家科研机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科技领军企业定位和布局,以任务为牵引加强战略科技力量之间的协同合作。最后,全面加强基础研究。坚持自由探索和目标导向“两条腿走路”,有组织推进战略导向的体系化基础研究、前沿导向的探索性基础研究和市场导向的应用性基础研究,提高科技支出用于基础研究比重,完善竞争性支持和稳定支持相结合的基础研究投入机制。
强化科技创新、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制度保障。全面创新的重要内容是以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推动经济结构的潮涌更迭,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融合的基础是增加高质量科技供给,融合的途径是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首先,加强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创新,加强新领域新赛道制度供给,建立未来产业投入增长机制,完善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航空航天、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生物医药、量子科技等战略性产业发展政策和治理体系,引导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其次,继续深化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改革,依托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加强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加快布局建设一批概念验证、中试验证平台,完善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应用政策,加大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力度。允许科技人员在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上有更大自主权,建立职务科技成果资产单列管理制度,深化职务科技成果赋权确权改革。完善高校、科研院所的考核评价制度,将科技成果转化与产学研合作作为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健全研用一体攻关成果转化应用机制,在重大科技任务实施中,将技术研发、成果转化、标准研制、产业培育一体设计、一体推进、一体考核,突出市场和用户导向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
真正在制度上确立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全面创新的微观基础是增强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持续开辟新市场、推出新产品、催生新业态。当今世界,企业除承担发展经济、吸纳就业这一基本功能外,也在实现国家使命、保障国家安全、争夺战略性产业和未来产业主导权等方面承担着更大的责任。首先,确立以企业为主导的重大产业创新项目管理模式,保障企业成为技术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和成果转化的主体。完善企业牵头、高校科研院所参与的创新联合体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机制,共同凝练问题、联合开展攻关、协同推进应用。其次,引导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建立企业研发准备金制度,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价值扣除比例。畅通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人才交流通道,完善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人才联合培养机制。加大国家重大创新平台基地向企业特别是科技领军企业的布局力度。
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全面创新的根本支撑是教育、科技、人才的良性循环。要进一步突出科技体制改革的牵引作用,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首先,面向科技发展、国家战略需求推进教育改革。分类推进高校改革,特别是面向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改革学科设置调整机制和人才培养模式,超常布局急需学科专业,加强基础学科、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建设和拔尖人才培养。其次,实施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完善人才自主培养机制。完善青年创新人才发现、选拔、培养机制,更好保障青年科技人员待遇。最后,建立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健全要素参与收入分配机制,更好体现知识、技术、人才的市场价值,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良好氛围,为各类人才搭建干事创业的广阔舞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