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更新时间:2025-02 来源:网友投稿

一、坚持有件必备,有序拓展报备范围

成功申报规范性文件“双报备”试点县,制定一方案一清单,

将24个乡镇人民政府、2个街道办事处,县政府26个工作部门,2个派出机构(县高新区管委会、县东部新区管委会),3个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县供销合作社、县残联、县红十字会)纳入“双报备”范围,实现人大监督对象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全覆盖。

2024年,收到有关制定机关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共11件,经形式审查后备案登记10件。其中,县政府规范性文件3件(其中2件废止决定),县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4件,县科技局规范性文件1件、县市场监管局规范性文件2件。在形式审查过程中,对其中2件规范性文件存在的文本不规范、备案材料不齐全等问题,及时与有关报备机关沟通,提醒报备机关予以纠正,督促报备机关规范报备材料,提高报备质量;对不属于报备范围的1件文件(内部管理规定),未纳入备案登记,及时予以退回并说明理由。

二、坚持有备必审,着力提升审查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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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我们将坚持以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总书记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XX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不断提升备案审查制度建设和工作水平,持续推动我县备案审查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是持续增强备案审查监督质效。全面贯彻落实修改后的监督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的决定以及修改后的X市备案审查条例,深化拓展“双报备”试点成果,加强依职权审查,坚决纠正问题文件。探索建立“小快灵”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备案审查的机制方式、程序和标准,解决备案审查过程中的难点堵点问题。

二是完善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加强同县司法局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的协调联动和沟通,提升备案审查整体效能。探索提前介入沟通论证机制,适度参与涉及民生领域、城市建设等重要规范性文件的前期论证工作,降低备案审查事后纠错率。推动备案审查与代表工作、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有机结合,拓展运用人大代表家站、基层立法联系点相关载体,畅通备案审查工作民意表达渠道。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的安排部署,适时开展有关领域规范性文件专项审查和集中清理。

三是加强对乡镇(街道)的联系指导。指导乡镇(街道)人大建立健全备案审查工作制度,更好发挥备案审查制度体系整体功效。立足“小范围”“多频次”开展乡镇(街道)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指导交流和工作培训,持续加强全县备案审查队伍建设。

四是注重对工作经验的总结宣传。及时在县人大门户网公开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报告、重要工作动态和典型案例。注重总结备案审查实践经验,深度挖掘具有推广价值的经验做法和制度成果,充分展示和推介X人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成效和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