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健全基本养老筹资和待遇调整机制。伴随着社会经济水平的快速发展,人均寿命的不断提高,广大居民越来越关注自己的晚年生活,其中养老保险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选择参保缴费标准工作已成为群众议论的热点话题。
为精准聚焦群众关注点,法规政策空白点,加强政府回应,进一步提升服务工作水平,更好地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切实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本文通过对近年来缴费数据分析、实地走访参保群众了解情况,深入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并提出有关有针对性的可行性建议,不断推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水平有序提高。
一、xx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工作现状
长期以来,广大城乡居民对参保缴费标准,到龄后领取待遇标准问题诉求较高,全县的参保工作任务也十分艰巨,从县直相关部门到各镇都在缴费工作上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做了大量的宣传和推广,力求养老保障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通过对近年来我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统计数据分析,从总体看,缴费水平不高,绝大多数参保人员依然选择最低档次标准缴费。以2024年缴费为例,全县已缴费81713人人,选择200元(含保留100元缴费档次的特殊群体)最低档次的缴费人数为74542人,占缴费总人数的91.22%;缴费300元的2061人占2.52%;400元的332人占0.41%;500元的2019人占2.47%;600元的97人占0.12%;800元的38人占0.05%;1000元的1002人占1.23%;1500元的192人占0.23%;2000元的405人占0.49%;3000元的1025人占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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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优化提升缴费工作效能的对策及思考
总书记强调,要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检验我们一切工作的成效,最终都要看人民是否真正得到了实惠,人民生活是否真正得到了改善,这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结合xx县当前居民参保缴费实际,从优化提升缴费工作标准推动服务型政府建设的角度提出以下对策和建议。
(一)加大社保政策宣传力度,提升群众参保率。社会保障工作事关广大城乡居民的切身利益,既是一项民生工程,又是党和政府执政为民的集中体现。我们要通过喜闻见乐、通俗易懂的方式开展政策宣传,重点要帮助参保群众算清缴费“明细账”和“待遇账”,引导和鼓励广大城乡居民选择高档次标准缴费,通过“长缴多得”、“多缴多得”,努力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鼓励社会资金提供资助,提高养老待遇水平。引导全县122个村集体经济组织补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对个人缴费300元、400元、500元、600元、800元按个人缴费的10%给予补助,个人缴费1500元和2000元按个人缴费的9%补助;个人缴费3000元按个人缴费8%给予补助;同时鼓励其他社会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个人等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不断充实和增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积累,提高养老待遇水平。
(三)围绕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优化缴费补贴标准。坚持把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作为保民生、促发展的基础性工程来抓。根据城乡统筹发展的要求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逐步提高对参保人员,尤其是高档次缴费的补贴标准,适时提高基础养老金水平,每年按城乡居民收入增长幅度或财政收入增长幅度提高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财政补贴,让全县城乡居民更好地享受改革发展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