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xx县本着“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工作宗旨,始终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相继制定完善了一系列制度,进一步明确了低保、临时救助、特困供养等救助对象的准入条件、申报流程和保障标准,做到各个环节、不同阶段有章可依,有规可循,确保了各项民生兜底保障政策的规范运行,有力的提升了城乡社会救助的“软实力”,贫困群众生活基本得到保障,为全县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工作成效
(一)注重宣传,营造了良好社会氛围。为确保做到各项保障政策家喻户晓,争取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县民政局通过各种宣传方式,广泛深入宣传相关保障政策,将城乡低保、临时救助、特困供养等政策的享受准入条件、保障标准、操作流程印制成简明的政策宣传手册,在社区和村组公开宣传,尽可能让广大干部群众了解相关政策,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群众对相关政策有了进一步了解,为各项保障政策的顺利实施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通过走访低保、五保以及不在保障对象范围的群众代表共计50余名,对政策执行的满意度达97%以上。
(二)精准施策,筑牢了民生保障根基。县政府按照“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精准施策”的工作思路,结合开展的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分散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等系列活动,实行科级领导包镇(办),组建督查指导专班,加大摸底排查力度,确保民政保障政策精准落实到户到人。全县在册农村低保对象10791户22279人,占农村人口8.53%,累计发放到户农村低保金6130.87万元;城市低保1006户1849人,累计发放到户城市低保金439.22元;在册特困救助供养人员1444人,累计发放到户供养金573.96万元;县镇两级累计实施临时救助3611人次,发放到户救助资金259.42万元,全县共认定低保边缘家庭3334人次,发放临时性一次生活补贴33.66万元。2024年前半年共累计发放到户各类社会救助资金8**7.32万元,切实做到了兜住兜牢兜实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最后一道防线”,进一步夯实了困难群众生活保障的基础。
(三)完善制度,健全了政策落实机制。在落实各项保障政策过程中,民政局按照“个人申请、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张榜公布、分级审批”的工作程序,确保使各项政策在落实过程中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一是把好审核关。所有保障对象确定,都必须经过村(社区)基层群众代表会议的评议和村、乡镇、审批,尽可能杜绝“人情保”、“关系保”;二是把好公示关。确保低保对象前,申请低保人的信息都会在村(社区)、乡镇专用公示栏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三是把好监督关。县民政部门和乡镇向社会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接到举报都能够做到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同时还采取定期检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查。2024年以来,通过受理群众举报、定期检查和重点排查,取消不符合条件享受低保32户74人,对监护人未履行监护责任的13名特困人员实施了集中供养,对未完全履行监护责任的18名监护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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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作建议
(一)不断增加政策宣传深度和广度。继续利用多种形式,进一步广泛宣传城乡低保、临时救助、特困供养等政策及实施情况,将享受政策的条件、办理程序、监督电话等向社会公布,提高群众知晓率和透明度,提高广大群众对低保工作的知情权和参与权,确保政策落到实处。同时,发挥好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一方面对媒体反映的问题要给予重视,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摸清底数,举一反三重点查,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快速整改,主动回应;另一方面,要经常利用重要活动、重大政策出台的契机,主动加强与媒体联系,做好正面宣传,引导好舆情,营造良好的社会救助舆论氛围。要采用灵活多样方式宣传、展示集中供养的优越性,让更多特困人员了解入住敬老院的好处,自觉入住敬老院。
(二)健全完善审核制度与核查机制。要结合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对城乡低保等民政保障政策落实情况开展一次专项排查,对不符合享受政策的对象要坚决予以清退。要健全完善审核制度,建立“急难”对象及时申报审核制度,通过“救急难”通道,缩短审批时限,确保对陷入困境的群众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救助。要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健全投诉举报核查制度,对低保救助重大xx事项或社会影响恶劣的违规违纪事件,对近年来分散供养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详细核查,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要健全内外监督机制,加强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处罚力度,有效杜绝“关系保”、“人情保”以及“该退不退”现象的发生,保障救助资金合理安全、对象准确、类别合理、群众满意,确保各项保障政策规范运行。
(三)增强部门联动动态管理合力。针对兜底保障工作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进一步充实基层民政工作力量,明晰异地搬迁社会救助人员管理办法,明确村(社区)、镇、部门工作职责,提升日常核查管理和服务水平。要加强与人社、住建、教育、医疗、卫生等部门衔接合作,建立协同办理、定期信息沟通机制。县民政局和乡镇政府定期不定期的对保障对象的家庭收入、家庭财产、劳动力状况、就业等家庭经济状况变动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掌握低保对象的收入情况,对家庭经济状况好转、大学生毕业、病情好转、外出务工、户口迁出等及时停止保障,严格把好入门关。对遭遇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困难,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困难的人员,坚持救急救难、应救尽救,及时帮助受助对象摆脱临时困境,确保各项民政保障政策的有效落实。
(四)完善提升基层社会保障服务水平。要着力化解日间照料中心的建设债务,要通过慈善捐赠,民间倡议等方式,争取社会各方力量支持,确保已建成的日间照料中心正常运营。要进一步优化提升基层敬老院的服务水平,完善生活设施,吸纳更多的特困供养人员入住敬老院。要对目前分散供养的特困户进行一次排查,对体弱多病、生活自理能力差、生活条件差、监护责任落的不实、供养资金作用发挥不到位的,积极引导其入住敬老院,采取集中供养。要通过业务培训等方式,定期对镇村民政干部进行培训,全面提升民政工作人员社会保障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