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及农业强国建设的重大要求和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和《xx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关于“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常务委员会报告乡村振兴促进工作情况”的规定,根据省人大常委会2024年监督工作计划,6月至10月,省人大常委会组成调研组,由xx副主任带队,融合2024年度农牧委重点工作任务,围绕全省乡村振兴工作开展情况,先后赴xx市开展实地调研,通过现场察看、听取汇报、座谈交流、征求意见、查阅资料等多种方式,全面了解我省乡村振兴工作推进情况,并在综合梳理归纳,全面分析研究,多方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调研报告。现将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年来,我省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考察xx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和国务院决策部署,着眼xx战略需求,紧扣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聚焦守底线、增动力、促发展,着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落地落实,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取得实效。
(一)坚持党的领导,强化责任落实。一是落实主体责任。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为“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始终坚持党对农村牧区工作的全面领导,全面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制,不断完善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和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领导体制。强化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部门的统筹协调作用,切实建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凝聚全省力量共同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二是压实部门责任。各级党委农办、农业农村部门落实主管责任,充分发挥统筹协调、推动落实等职能,各有关单位密切配合,形成了齐抓共管合力。尤其是在乡村产业发展、基础设施投入、监测帮扶、促进就业增收等方面,各行业主管部门通力合作,积极推进工作落实,取得了显著成绩。三是强化帮扶责任。建立健全驻村帮扶工作的领导机制、协调机制、考核机制等,持续强化驻村干部培训,年内先后举办6期省级示范培训班,培训520名驻村第一书记。调整加强驻村工作队伍,均衡帮扶力量,优化资源配置,各选派单位扎实开展“一联双帮”,有效助力乡村振兴。
(二)聚焦提质增效,强化政策保障。一是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全面提升稳粮保供保障能力。持续抓好耕地保护,强化耕地种植用途管控,“非粮化”整治23.3万亩,新改建高标准农田18.64万亩,撂荒地整治成果得到持续巩固。开展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麦类产业转化研发平台在育种、栽培等技术推广方面成效显著。全省各类农作物种植面积871万亩,油料作物种植面积稳定增长,播种面积22.5万亩。二是全力推进有效衔接各项任务落地落实。组织召开部署会、调度会,进一步增强各地各部门“不进则退、慢进也是退”的责任感紧迫感,层层传导压力,加压用力做好反馈问题整改,持续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地各部门按照“一书一单一盘棋”和“十个聚焦”要求,持续巩固提升“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成果,实现控辍保学从“动态清零”向“常态清零”转变,做好农牧区低收入人口和脱贫人口医保参保工作,参保率稳定在99%以上。三是精准实施动态监测。严格落实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机制,将年度脱贫人口收入监测参考标准提高到7900元,依托防返贫监测信息可视化平台和“一码通”自主申报程序,提升主动发现响应能力。截至目前,全省累计识别监测对象18002户65605人,已消除风险6056户23883人,其中新识别监测对象5173户20624人,已全部落实针对性帮扶举措。四是强化东西部协作和定点帮扶政策落实。聚焦特色优势、延链补链、助农增收、就业帮扶,加强苏青两省沟通对接,落实年度东西部协作资金8.588亿元,实施帮扶项目310个。持续深化消费、教育、就业、医疗等领域的帮扶,目前已争取帮扶资金8.67亿元。
---此处隐藏5066字,下载后查看---
乡村振兴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是人力、物力、财力的有机结合,是人才、资源、战略的有效统一。各级政府要坚持以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守住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两条底线,扎实有序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一)坚持因地制宜,推进产业发展。一要培育壮大县域主导产业。把抓好县域经济作为促乡村振兴的切入口,客观理性分析各县域的区位、资源、产业优势和发展机遇,围绕特色优势,用好政策、人才和资金,瞄准突破口,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用更具引领力、竞争力的县域经济,助力乡村全面振兴。二要加强农畜产品物流园建设。聚焦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建设,补齐农产品精深加工链条,进一步完善农村物流体系和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加大农畜产品保鲜冷藏库建设,鼓励个人投资农副产品收储设施建设,对仓储物流、果蔬保鲜库等配套设施进行适当补助和奖补。三要加大产业帮扶跟踪指导。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把发展帮扶产业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增强脱贫地区和群众内生发展动力的重要支撑,全面梳理帮扶产业,扎实推进“四个一批”分类工作,及早使低效闲置、落后停滞项目得到有效盘活和调整运行。
(二)强化人才保障,夯实振兴基础。一要妥善解决好农村“空心化”“老龄化”问题。坚持乡村振兴与新型城镇化一起抓,处理好“走出去”“留下来”和“引进来”的关系,让进城的进得放心,留在乡村的留得安心,要创造条件让农村的产业留住人,让农村的环境吸引人,让农村的发展机遇成就人。坚持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统一、制度并轨,积极推进农牧区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养老、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基础建设,积极推广以工代赈等方式,组织动员群众参与村庄建设项目实施、过程监督和后续管护,增加务工收入。用好乡村公益性岗位,为弱劳力、半劳力提供就业保障。二要突出提升农牧民素质。坚持农牧民主体地位,发挥基层组织和农牧民的主观能动性,加强职业教育和培训,引导高校、科研院所以及各类培训机构,实施好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高素质农牧民培育计划等。支持企业、农牧民合作社、就业帮扶车间、非遗工坊、家庭农场等开展实用技术和技能培训,按规定落实就业培训补助有关政策。三要健全乡村人才保障机制。建立有效激励机制,把有志于农牧区发展的各类人才“引进来”,让想为振兴乡村出钱出力的人能够在农牧区有为有位、成就事业,让想为家乡做贡献的人能够找到参与乡村建设的渠道和平台。加大从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退伍军人中选拔充实乡村干部队伍的力度,完善各种激励措施,使更多政治素质好、知识能力强、群众认可度高的年轻人进入村干部队伍。
(三)突出输造并举,增强内生动力。一要增加农牧民收入。盘活利用扶贫资金和衔接资金形成的经营性资产,实现保值增值、长期发挥效益,通过东西部劳务协作、帮扶车间、公益性岗位等渠道,落实好稳岗就业政策,搭建农牧民就业平台,扩大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空间,积极开发乡村公益性等就业岗位,强化就业服务。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支持制度,全面落实粮食直补、社会救助、良种补贴等政策。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面,支持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切实保护农牧民基本利益和生产积极性。二要保障农牧民权益。教育引导农牧民积极参与乡村振兴的规划、计划、实施、反馈、修订等重要环节,保证农牧民具有广泛的参与权、决策权、知情权等。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最大化提高农村低收入群体和弱势群体的社会保障水平,不断完善城乡统一的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大病保险制度以及最低生活保障救济制度,不断提高农村居民基本养老金补助水平,让农牧民群众有充分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三要提升农业质量效益。锚定到2035年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需求,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小农户的引领带动作用,鼓励行业协会、产业联盟、平台型企业发挥作用,打造提升农业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的“领头雁”。完善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投入保障机制,强化农业基础设施和抗灾减灾能力建设,加大力度支持粮食主产区高标准农田建设,统筹提升农业节本增效提质降险能力。
(四)注重建治结合,提升治理水平。一要突出价值观引领。充分挖掘乡村优秀传统文化,将核心价值观与本地传统道德资源创新性整合,结合农牧区特点因地制宜进行宣传教育。深入推进高额彩礼、大操大办等移风易俗突出问题综合治理,大力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倡导婚丧嫁娶新风,引导群众崇德向善,助力社会文明水平显著提升。同时,鼓励农牧民与时俱进创新文化表达,充分利用数字技术赋能作用,讲好乡村故事。二要强化网络监管。规范网络平台管理,加强监督检查,增加优质内容供给,不断完善县级融媒体中心功能,支持“三农”题材网络文化优质内容创作,鼓励各地依托当地乡村特色、风土人情、文化习惯打造优质内容。加强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和国家宗教政策宣传普及工作,依法打击农村非法宗教活动及其有组织的渗透活动。三要发挥好地方性法律法规服务“三农”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准确把握服务保障“三农”立法方向,落实省人大常委会“精细化”立法要求,坚持“小快灵”“真管用”立法理念,聚焦乡村全面振兴和农业农村牧区高质量发展等重点工作,加快构建完善全而细、特而精,衔接贯通、覆盖到面的法律法规体系,同步加大现有法律法规的监督检查和普及宣传力度,为推进全省乡村全面振兴发挥人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