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强化审计监督,维护经济安全稳定
1.深化财政审计。加强对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监督,重点关注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和管理情况,揭示财政资金运行中的风险隐患和违规问题,促进财政资金规范、安全、高效使用,保障财政经济平稳运行。同时,加大对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政府债务资金的审计力度,关注资金分配的合理性、合规性和使用效益,防范政府债务风险,维护财政经济安全。
2.加强金融审计。对市属金融机构及分支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审计,重点关注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和业务合规性,揭示金融领域存在的风险隐患和违法违规问题,促进金融机构稳健经营,维护金融秩序稳定。此外,关注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情况,推动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微企业、民营企业的支持力度,促进金融与实体经济良性互动。
3.开展企业审计。对市属企业的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效益和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审计,重点关注企业的重大投资决策、资产处置、资金运营等关键环节,揭示企业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风险,促进企业加强内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保障国有资产安全。同时,加强对国有企业改革情况的审计监督,推动国有企业改革顺利进行,增强国有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4.强化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对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资金来源、使用情况和投资效益进行审计,重点关注项目建设程序、工程招投标、工程价款结算等关键环节,揭示项目建设中存在的违规问题和损失浪费现象,促进政府投资项目规范管理,提高投资效益。此外,加大对重点建设项目的跟踪审计力度,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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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健全协作机制,形成平安建设合力
1.加强与内部审计机构协作。加强对内部审计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和规范,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和水平。加强与内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协作,通过召开座谈会、开展联合审计等方式,实现信息共享、资源共享,形成审计监督合力。同时,鼓励内部审计机构积极参与本单位的平安建设工作,发挥内部审计在风险防范、内部控制等方面的作用。
2.强化与其他部门联动。加强与公安、监察、财政、税务、海关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健全协作联动机制,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案件协查等方面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对于审计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及时移送相关部门处理,共同维护经济社会秩序。同时,积极参与相关部门组织的平安建设活动,共同推进平安XX建设。
3.推进区域审计协作。加强与周边地区审计机关的交流与合作,建立区域审计协作机制,在跨区域审计项目实施、审计经验交流、审计资源共享等方面开展合作,共同解决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问题,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同时,积极参与上级审计机关组织的区域审计协作活动,为推动全国审计工作协同发展贡献力量。
4.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平安建设,鼓励社会组织、志愿者等参与审计监督和服务工作。通过购买社会服务等方式,充分发挥社会中介机构、专业人才在审计工作中的作用,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和质量。同时,加强对社会力量参与平安建设的指导和管理,确保其依法依规开展工作,共同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