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当前机关效能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初探

更新时间:2025-03 来源:网友投稿

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需要,也是打造当地优越的投资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加快建设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近年来,一些地方坚持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着眼于提高政府执行力、公信力,深入开展机关效能建设等一系列活动,机关干部工作作风明显好转,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办事效率明显提高,为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同时,我们还应该看到,当前在少数地方,机关效能建设中也还存在一些与形势发展不相适应的问题。下面,就当前机关效能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如何解决这些问题谈谈自己的看法。

一、当前少数地方机关效能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是服务意识不强。少数机关工作人员对人民群众缺乏感情,服务意识淡化,高高在上、盛气凌人,甚至故意刁难,让服务对象感觉到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有些部门和单位缺乏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喜欢从本部门、本单位的利益出发,本位主义思想严重。

二是服务效率不高。少数部门和单位管理制度不严格、不规范,导致工作人员办事拖拖拉拉,工作作风散漫,上班迟到早退、炒股聊天、玩游戏,谋人不谋事;有的以各种方式向服务对象吃、拿、卡、要,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有的对涉及到多个部门的工作,见利就争,无利就让,导致应该解决的问题无法解决。

三是服务能力不够。有的机关干部知识不全,思路不宽,措施不力,效果不好;有的满足于现状,不思进取,对工作缺乏竞争意识,工作马马虎虎,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有的不善于结合新情况、新问题创造性地执行,习惯于凭老方式、老办法、老经验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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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应该注重几个结合

一是要把提高效率和提升能力结合起来。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机关效能包括“效”和“能”两个方面,是效率和能力的二者结合,是衡量工作结果的重要尺度。抓效能建设,除了要把握“效”和“能”的内涵外,还必须认真把握两者的关系。一方面,“效”是“能”的体现和结果,是“能”的推进力量,也是“能”发挥的最终目标。“能”是实现“效”的基础和手段,抓“效”必先提“能”,没有“能”谈不上“效”。另一方面,“能”只有用在追求“效”上,才是实在的,才能真正发挥作用,“效”和“能”是辨证统一的关系,二者相互促进,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因此,在加强效能建设过程中,必须把提高效率和提升能力有机结合起来,使二者相得益彰。

二是要把依法办事与创新工作结合起来。依法办事要求机关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做到公平公正、合理合法。要做到既贯彻上级政策规定,又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特别是面对发展中的瓶颈问题,要克难攻坚,把该办的事情全力做好。只有将二者紧密结合,才能达到既有原则性,又有灵活性。

三是要把充分授权与加强监管结合起来。授权不是放任,监管不是束缚。政府职能和机构经过改革后,政府及其部门将某些公共事务委托社会中介等组织进行管理,这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作为政府及其部门,一方面,要根据工作的需要,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充分授权这些受委托的社会中介或自治组织,给予他们一定的自由裁量权,使其能够按照职责和管理权限独立、优质、按时地为服务对象服好务,充分发挥他们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另一方面,又要对这些受委托的组织和机构加强监管,引导他们规范管理、规范服务,确保其在服务过程中不违法乱纪,真正做到依规依法。在实际工作中,如果只强调授权,忽视监管,将导致管理失控;如果只强调监管,忽视放权,又将束缚了手脚,必须把二者有机结合起来。

四是要把阶段治标与长效治本结合起来。机关效能建设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工程,必须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要求,扎扎实实予以推进。一方面,要针对当前机关效能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加大处理的力度,尤其是要加强对典型案件查处,着力扭转和刹住机关中的不良现象。另一方面,又要根据机关效能建设的要求,对现有规章制度进行对照检查,建立健全各项职责管理制度和办事程序。通过建章立制,纠建并举,构建机关效能建设的长效机制。同时,要加强对机关效能建设的组织领导,明确各部门各单位的“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本单位的机关效能建设负总责,做到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落实,积极支持有关方面的监督检查,从而为机关效能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组织和领导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