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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城乡融合发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要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缩小城乡差别,促进城乡共同繁荣发展。那么,该如何理解中国式现代化背景下城乡融合发展与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之间的关系呢?
现代工业社会对城乡关系的思考始于16—19世纪西方资本主义萌芽及发展时期出现的工农业分离、城乡尖锐对立等社会现象。现代意义上的城乡关系主要有两种思想:一是城市主导思想,以二元经济模型、增长极理论、核心—边缘理论为代表,主张通过优先发展城市带动工业化;二是城乡平等思想,20世纪70年代后,不少发展中国家的农业难以承受“先城后乡”的发展成本,学界出现了对“重城轻乡”的战略反思,城乡一体化模型、区域网络模型、城乡连续体、城乡伙伴关系、城乡融合系统理论等相继提出,强调城乡平等、共生、融合发展。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城乡关系经历了从“二元分割”“城乡统筹”“城乡一体化”到“城乡融合”的发展历程,城乡发展理念经历了从“以农补工”“工业反哺农业”到“城乡命运共同体”的转型升级,这一过程伴随着政策导向、经济社会发展以及要素流动机制的深刻变化。城乡要素流动经历了依靠行政手段的“控制流动”,到劳动力进城放开但资本下乡受限的“允许流动”,再到强调市场机制作用、试点土地和技术等要素流动的“平等交换、自由流动”,最后发展为打破制度壁垒、建立城乡统一市场的“平等交换、双向流动”,折射出发展逻辑从行政干预转向市场主导,从效率优先转向公平与效率并重的深层变革。
这种深层变革有着现实背景与演进逻辑。1978年—2002年,城乡二元分割结构在中国经济发展中占据主导地位。新中国成立初期,出于发展重工业的战略考量,农村劳动力、农产品向城市单向流动。改革开放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释放了农村生产力。1984年中央一号文件允许农民自理口粮进城务工,但未赋予市民化权利,城乡要素流动受到严格管控。2002年—2012年,我国进入城乡统筹发展阶段。一方面,长期单向资源输出导致农村负担过重、农业生产受到损害;另一方面,2001年我国加入WTO后,农业生产面临国际竞争压力迫切需要转型。2002年,党的十六大提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逐步放宽对农村劳动力进城务工的限制,2004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保障进城就业农民的合法权益,2006年全面取消农业税,城乡要素流动进入统筹发展阶段。2012年—2017年,我国迈入城乡一体化发展阶段。随着城镇化加速,2011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突破50%,户籍城镇化率为35%左右。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将“平等交换”作为城乡关系调整的重要原则。《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进一步要求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2017年起,我国进入城乡融合发展新阶段。2017年党的十九大提出乡村振兴战略,强调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城乡要素深度融合成为必然。特别是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下,农村4亿人口的巨大消费潜力亟待释放。2019年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允许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标志着土地制度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当前,城乡融合发展更加注重市场机制的作用。201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明确指出,要“促进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2024年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明确“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更加清晰地表明要解决城乡要素长期交换但不平等、自由流动但未双向流动的根本性难题,推动城乡关系向着平等、共生、融合的方向迈进。
随着新质生产力加速形成,生产要素也拓展至劳动力、资本、土地、技术、数据等新范畴。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需要改旧立新。一是深化制度改革。完善户籍制度改革,健全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明确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等产权。二是优化市场机制。建立城乡统一的要素市场,搭建区域性或全国性交易平台,整合土地流转、金融信贷等功能,促进现代科技、社会资本进村入乡,提升农业全要素生产率。三是加强数字赋能。弥合城乡数字鸿沟,建设农业大数据中心,构建城乡数据共享平台,整合人口、土地、产业等信息,推广“区块链+农业”溯源模式,赋能要素流通透明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