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就业是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重要方向。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和总书记关于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意见》《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等文件要求,持续推动绿色发展与就业增长协同增效,现就促进绿色就业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扩大绿色就业规模
(一)提升绿色低碳产业就业带动力。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快构建xx现代化产业体系,扩大xx主导产业绿色就业增长点。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倍增计划,挖掘化工新材料、算力经济、新能源汽车、智能船舶制造、新能源重卡等领域绿色就业潜能。前瞻布局合成生物、氢能、新型储能技术、低空经济等未来产业,储备一批高质量绿色就业岗位。依托城镇产业双集中,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做大基础设施建设、生态保护修复、现代服务业等绿色就业增量。实施“强县、富民、兴村”三项行动,打造“一县一业”“一乡一特”“一村一品”经济圈,推进产业融合,延长产业链条,创造更多就近就业机会。
(二)扩大产业绿色转型就业空间。开展xx行动,推动化工、建材等传统产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开发更多绿色就业岗位。加快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产业耦合化链接,支持企业应用清洁生产、循环利用等设备工艺,推动全产业链和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发展,树立一批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标杆。实施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力争化工等重点行业企业能效标杆水平超过30%。加快构建绿色制造体系,全方位全过程推行工业产品绿色设计,推动清洁生产。构建工业领域从基础原材料到终端消费品全链条的绿色产品供给体系,推广应用节能减排、减污降碳、循环利用工艺设备。
(三)支持企业稳定扩大绿色就业岗位。结合xx主导产业布局和xx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发布xx市绿色岗位目录,按年度动态调整。鼓励企业开发绿色就业岗位,对吸纳就业困难人员、低保人员、登记失业1年以上人员、“零就业家庭”劳动力、脱贫劳动力等人群的绿色就业岗位,给予每个岗位每人每年xx元的补贴。开展绿色工厂评选,开发绿色工厂评价体系,制定绿色工厂认定标准,对于认定的绿色工厂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奖补。支持企业通过与职工集体协商,采取协商薪酬、调整工时、轮岗轮休、在岗培训、内部退休等措施稳定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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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加强绿色就业宣传。开设主流媒体、新媒体绿色就业专栏,普及绿色就业知识,发布行业动态、政策解读及就业信息,增强互动性和传播力。举办绿色就业座谈会、招聘会、博览会等活动,邀请专家学者、企业代表及从业者交流分享,提升社会关注度。将绿色就业理念融入市内高校教学过程,通过讲座、实践活动等形式,培养学生环保意识及绿色就业意识。广泛宣传绿色就业领域的优秀个人和企业,树立典型示范,发挥榜样引领作用,营造良好氛围。
六、强化绿色就业保障
(十七)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促进绿色就业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将就业工作纳入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和强市工程考核重要内容,健全落实就业影响评估机制,落细落实就业优先政策,推动绿色就业扩容提质。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工作职责,主动担当作为,统筹抓好部门就业工作职责,形成促进绿色就业工作合力。
(十八)强化资金保障。各级各部门要加大资金筹集力度,统筹用好就业补助资金、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失业保险基金、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等,重点推动援企稳岗、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等政策落实。要加强资金监管和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健全风险防控机制,严肃查处骗取套取、虚报冒领等违法违规行为,保障资金安全运行。
(十九)加强就业监测。各级要紧盯经济形势和就业形势变化,重点关注就业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加强就业形势趋势分析和研判,提出应对建议,积极调整优化促进就业政策,积极防范和应对规模性失业风险。加强对规模裁员、舆情炒作等风险的排查、报告和应对处置,强化舆论引导,及时准确解读就业形势,主动回应社会关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