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标要求
通过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使全体纪检监察干部深刻领会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质,准确把握作风建设的新部署、新要求,切实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不断提升监督执纪问责能力,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为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有力保障,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具体目标如下。
(一)强化思想认识。使纪检监察干部深刻认识到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长期有效的铁规矩、硬杠杠,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
(二)增强纪律意识。通过学习教育,让纪检监察干部熟知各项纪律规定,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坚决杜绝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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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重成果转化。坚持学以致用、学用结合,将学习教育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引导纪检监察干部把学习成果转化为监督执纪的实际行动,在日常工作中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监督检查和查处力度,严肃执纪问责。同时,注重总结提炼学习教育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长效机制,不断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六、总结提升
(一)全面总结工作。活动结束后,对学习教育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各部门要认真梳理本部门在学习教育活动中的开展情况、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形成书面总结报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部门的总结报告进行汇总分析,全面总结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学习教育活动的开展情况,梳理经验做法与存在问题,形成整体总结报告。
(二)表彰先进典型。对活动中表现突出的部门和个人进行表彰。根据各部门在学习教育活动中的组织领导、学习效果、成果转化等方面的情况,评选出先进部门;根据干部个人的学习态度、学习成果、工作表现等,评选出先进个人。通过表彰先进,树立榜样,激励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加强学习,改进作风,努力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建立长效机制。将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断巩固和扩大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成果。制定完善相关学习制度,定期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作风建设相关内容的学习,持续强化干部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同时,不断完善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机制,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查处,形成持续震慑,推动作风建设不断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