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若干规定》心得体会:放开手脚,轻装前行

更新时间:2025-04 来源:网友投稿

以总书记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高度重视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将其作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关心关爱基层的重要举措。党的十九大以来,在总书记亲自部署推动下,建立中央层面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同时要清醒地看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之弊非一日之寒,从根本上减轻基层负担也非一日之功,要常抓不懈、久久为功。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持续深化拓展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作出部署,明确提出要健全为基层减负长效机制。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总书记关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重要指示精神,以深化拓展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实际行动和成效,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强作风保证,制定了《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

一、《若干规定》的主要框架及重点梳理

《若干规定》坚持以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着眼于进一步体现改革精神和从严要求,确保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若干规定》共7个部分,21条具体规定。一是“切实精简文件”,主要规定严控文件数量、提升文件质量、加强评估审查等。二是“严格精简会议”,主要规定严控会议数量、控制规模规格、提升质量效率等。三是“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主要规定严格计划和备案管理、改进方式方法、严控对基层督查检查考核总量等。四是“规范借调干部”,主要规定不向县及以下单位借调干部、严控向市及以上单位借调干部等。五是“规范政务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管理”,主要规定清理整合面向基层的政务应用程序、严格建设管理、防止功能异化等。六是“规范明晰基层权责”,主要规定建立健全职责清单,完善清单外事项准入制度,规范工作机制、挂牌和证明事项,依法依规确定基层信访工作职责等。七是“规范创建示范和达标活动”,主要规定精简种类数量、注重创建示范实效、在基层不搞达标活动等。

《若干规定》重点把握了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注重思想引领,全面贯彻总书记关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为基层减负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为主线,明确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为基层减负工作的前进方向、制度遵循。二是注重问题导向,对当前反映强烈的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做法加重基层负担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强和改进措施,作出一系列禁止性、限制性规定。三是注重守正创新,梳理总结近年来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中的经验做法,把经过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固化下来上升为制度规范,并着眼于破解难点堵点问题提出新的硬举措。四是注重务实管用,建章立制上不搞长篇大论,针对突出问题提出措施要求,简洁明了、具体实在、一目了然,便于理解和执行。五是注重协同配合,紧扣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作出相应规定,首尾一贯、互相呼应,并注意与现行党内法规相衔接,增强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二、《若干规定》的出台意义

形式主义的实质是主观主义、功利主义;其根源是政绩观错位、责任心缺失,用轰轰烈烈的形式代替扎扎实实的落实,用光鲜亮丽的外表掩盖矛盾和问题。形式主义危害马克思主义思想传播,与党的思想路线、群众路线背道而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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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完善监督、考核、问责制度体系,加强法律支撑。基层政府及其工作人员为了应付上级的监督和考核,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写材料、留痕迹、基于表象的完成全部任务清单等。因此,应改变以“短期内见成效”为导向的量化考核方式,优化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改进评估方法以提升考核的准确性;进一步清理和规范各类检查评比及示范创建活动;改进督查和调研工作,确保其更具针对性和实效性,避免流于形式;将事后监督转变为事前明确职责,将关注过程转变为注重结果和实际效果。与此同时,还应健全与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以法律的形式规范监督、考核和问责,进而形成一套常态化、精细化、长效化的制度体系。

四是完善问题反映渠道,加强群众监督,形成各主体间的工作合力。新信息技术革命的到来,使得基层政府难以应对扁平化、多元化时代中的社会问题和公众需求,基层治理工具要从传统的政治控制和行政强制力工具中解放出来,鼓励多主体、多层面、多方位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才能满足时代发展需求,因此只针对于政府组织自身的变革无法从根本上改变基层重负现象,甚至基层治理“改而不变”、自我重复和复制的怪圈,而要从改变组织外部的约束条件着手,扩大公共资源供给——赋予政府外部力量更多权利才是解决问题之本。赋权是赋予客体权利使其实现能力的过程,政府要对社会赋权的思想源于奥斯特罗姆的多中心治理理论。多中心意旨决策权向多层级中心分配并实现集体共同目标的组织结构模式,是介于利维坦和无政府主义的中间状态,强调社会组织和自主治理在公共事务中的重要性。在此模式中,公共服务的提供主体呈现多元化,政府、市场、自组织,甚至公众个体自发形成有序秩序,且在一定的规则约束下引入竞争机制,服务对象可在不同的公共服务中进行选择,以此遏制单一供给主体“表面增长实际无发展”的内卷化困境和政府失灵。多中心主体各司其职,政府负责提供和维持秩序、解决冲突,市场组织和社会组织负责提供产品,公众积极参与其中,在一定的规则体系之内构建一种平等、授权、去中心化的网络协作体系。

五是完善激励机制,发挥先进案例或先进个人的模范带头引领作用。对那些踏实干事、担当作为、实绩突出者予以表彰宣扬,重用那些“做了不一定说、说了必须做好”的行动派、“不求上面注意、但求工作满意”的实干家、“不怕吃亏、甘愿吃苦”的“老黄牛”,鲜明立起让空谈者吃苦头、实干者得实惠的“风向标”,充分激发基层干部敢于负责、积极进取的工作热情。

六是优化信息技术手段,减轻数字负担。通过技术赋能激发基层活力并实现资源整合,首先应优化顶层设计,加强政府整体性数字治理布局,尤其要以省级政府为依托,系统布局平台、功能、模块与使用权限,使基层政府以场景应用与开发为主要定位;其次应建立跨部门跨层级的数据共享长效机制,打通数据壁垒和数据烟囱;再次应以上下互动的“平台化运作”模式优化自上而下的“行政发包制”模式,防止数字技术的过度应用给基层政府带来数字负担。

基层是党的执政之基、力量之源。基层工作直接关系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大敌,背离党的性质宗旨和优良作风,破坏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纠风治弊,驰而不息。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我们要紧密团结在以总书记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全会会议精神,以钉钉子的精神持之以恒地抓好整治工作,为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