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龄化背景下老年人才资源开发利用研究

更新时间:2025-04 来源:网友投稿

一、老年人才资源开发利用的价值意蕴

(一)老年人才资源优势明显。老年人才具有博大的知识储备和显著的经验优势,科学知识和专业技能不会随年龄增加而结束。同时,老年人才随着生活和工作经验的丰富,可利用的资源更加丰富,老年人才在过去工作中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和扎实的专业技能,再重新上岗到相关岗位无需过多培训成本,可较快速高效将人力资本转化为企业效益。

(二)有效缓解劳动力结构短缺。人口老龄化必然导致劳动年龄人口的减少和结构性缺失,进而影响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鼓励支持健康老年人参与再就业,是缓解劳动力结构短缺的有效措施,是改进劳动力有效供给的重要途径。低中龄健康老年人积极参与再就业和再创业,能进一步增加劳动人口,尤其是低中龄健康老年人才资源的再利用,能够有效实现人口红利向人才红利的转变,进而助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

(三)有力支撑高质量晚年生活。老年人才群体通过继续发挥余热来创造更加富足的物质生活,既可以进一步实现个人价值,又为高质量晚年生活提供重要的物质支撑,同时亦可减轻国家、社会和家庭的养老负担。在再就业和再创业的过程中,老年人才群体还可以获得认同感、参与感、满足感,在精神上避免与社会脱节的无力感,从而获得高质量的精神抚慰,这都是高质量晚年生活的重要支撑。

二、老年人才资源开发利用的路径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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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利用相关信息平台,加强老年人才资源信息的采集和管理,相关部门要建立低中龄健康老人信息数据库、中高级老年人才数据库等,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老年人力资源市场,以此完善低中龄健康老年人才的供给资源信息。依托政府和相关机构,加强老年人才开发平台、老年人才智库平台、老年人才公共服务平台等平台建设。进一步加强与用工单位和企业的联动,建设和优化招聘平台,完善企业涉老用工的需求信息,以实现老年人才资源与用工单位的双向有效联动。

(三)完善老年人才资源开发利用的法律法规

目前老年人才再就业的法律法规尚不完善,导致老年人才在劳动报酬、工伤赔偿等方面缺乏保护。要研究制定老年人才退休后再就业劳动保障的立法、防止劳动力市场年龄歧视的立法、促进老年人才开发的立法等法律法规,依法纠正针对身份、性别、年龄的就业歧视,引导用人单位支持有就业需求的老龄人口就业。通过法律保障老年人才再就业的基本权益,增强老年人才参与经济社会建设的自驱力,切实发挥老年人才的人才红利作用。

(四)营造老年人才资源开发利用的良好氛围

加大舆论导向和宣传力度,增加社会各界对老年人才参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认同感,积极传达老年人力资源的优势和价值,为老年人才开发利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将老年人才开发利用的工作纳入宣传计划,通过宣传不断消除对老年人才再就业、再创业的诸多成见,引导社会各界充分认识老年人才开发利用的巨大作用和重要意义,进一步营造利于老年人才开发利用的社会氛围,不断增强老年人才再就业、再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鼓励老年人从退休后的无用感、孤独感中走出来,建立积极乐观的养老观,在社会认知充分尊敬老年人的意愿且自身身体条件符合就业要求的情况下,合理规划、有效推进老龄人才资源开发利用。